樊振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就是汪龍川即將被帶走,我在心裡暗自感嘆說這未免也太快了一些,同時又看向汪龍川,他好像早就知道是這樣一個程序,所以才會有剛剛的這個舉動,很顯然他會被關到哪裡,我肯定是沒有這個授權知道的。
樊振說完,那兩個便衣的軍人就上前來分別站到汪龍川左右,然後一左一右把他架住,汪龍川也很配合,朝我笑了笑就跟著他們出去了。
我和樊振跟著出去,我於是邊走邊和樊振說:&ldo;樊隊,可是我還沒有問完。&rdo;池縱撲巴。
樊振頭也不回地說:&ldo;已經沒有時間了,上面忽然要帶他去我也沒有辦法,你問了多少?&rdo;
我說:&ldo;大概有一半左右吧。&rdo;
樊振沉吟了下說:&ldo;已經很好了,畢竟在有限的時間裡我們得到了很多重要的訊息。&rdo;
然後我們就到了警局後門外,外面停著一輛黑色的車子,這不是警車,也沒有任何標誌,從外面往裡看什麼都看不到,我看見兩個人架著汪龍川進去到了車裡,關上車門車子就開走了,甚至連一個解釋和一句話都沒有。
我看著車子遠去,心中很不是滋味,因為這和我想像中的差別太大,他們甚至都沒有警隊的標誌,就這樣把人帶走了,樊振則和我說:&ldo;秘密處理都是這樣的,你以後會習慣的。&rdo;
於是我們重新回到警局裡面,樊振親自把錄像的內容用關盤刻錄了一份出來,至於原件他直接就收起來了,當然收走的還包括我的那個記錄本。
所以關於要做兩份認罪記錄的事,我壓根就沒有機會撒謊,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話語反而變得模糊起來,而且聲音越來越弱,我甚至都已經覺得這完全只是我的一種錯覺。
後來回到辦公室我也沒有再看見樊振,不知道他做什麼去了,我則在下班之後回到家才將汪龍川給我的紙條打開,但是打開之後卻愣是吃了一驚,他上面寫的哪裡是什麼他之後要被關押的地址,分明就是一個提示,上面這樣寫著--你想知道的東西我放在了我家裡,在床底下藍色的盒子裡。
我看了三遍,確認上面的字一個沒錯,意思也絲毫沒有理解錯才放下,他的家裡應該就是汪城的家,也就是蘇景南死在裡面的房子,汪龍川知道一時間無法說完,也不可能說完,所以用這樣的方式給我留了線索,當然他用這樣的方法也可能是出於別的考慮,比如當時看似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審訊室,還有別的人在聽。
因為我注意到他看向牆壁的那個動作,那分明是注意到了什麼的表情,顯然他發現了什麼。
思來想去,最後我把這張紙條給燒掉了,並沒有留作證據之類的,因為我知道沒有這個必要,而且如果這張紙條被別的人看到,反而還會帶來更不必要的麻煩。
於是我快速收拾了東西就往那裡趕,為了保證自己不被跟蹤,我還是採用了先前的法子,饒了很多圈,而這次為了保險起見,我特地坐到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地方,又換了一路毫不相干的公交車,換了兩張的士。
等我到那個小區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儘量確保沒有人跟著我,才走了進去。
87、另一份證詞
他家的門因為上次來的時候被破開了,一直都沒有修復起來,所以雖然關著,但是隨便用力一推搡就開了,裡面有些黑。為了不引人注意,我把門關上,沒有開燈。
進到房間裡之後,我就徑直朝他的房間裡走。到了床下之後下面幾乎什麼都沒有。除了他在紙條上的說的這個藍色盒子。這個盒子應該是後來才放上去的,至於是不是他放的,這個還有待考究,反正上次來的時候還沒有。
我把藍色盒子從床底下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