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可转念一想。
有些人还会铤而走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盗墓之事,古今不绝。他们明明知道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他们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盗墓。”
刘章侧躺在草席上,有些事确实想不通。
若是在乱世,还可以理解。在那种环境下生存更艰难,他们盗取墓中之物是为了活命。
可现在处于太平盛世,只要他们很勤劳。
至少不会挨饿吧,也许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
底层的百姓生活确实很苦,这也不是他们犯罪的理由。
就比不久前抓住的那几个盗墓贼,看他们挺壮实的。
就是去县里打工,多少能赚点钱吧。
拖欠工钱还不至于,因为有律法的保护。
欠钱者不还,不仅要被杖责,还要限期还钱。
汉朝的律法有些方面是很严苛,但也保护了个人的利益。
所以不存在老板欠工人的钱,他们承担不起惩罚。
若真的这么做了,他们别想在周边区域做生意。
他们所作所为,会以告示的方式公之于众。
刘章还是有点想不通,为了盗墓不仅连累了自己。
还害得全家跟着受罚,这么做真的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