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去思考一些本源的问题,妄图去发现世界上普遍的真理。去突破喧嚣世间语言和争辩的界限,触碰本质的规律。但又把这当成内心的一种孩子游戏一般。好玩轻松,不负责任,不知道疲倦。因为没有任何人看见。
朋友说我写的东西很接近老庄。
我说:或许我本人天生气质里有一些道家的因子,但我对后天去研习老庄没有太大兴趣。且不谈因为浮躁功利而产生的那些伪道学,即使真心诚意,我也不大认可这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如果老庄是需要认真学习修炼而达到的一个境界,那不是也是一个笼子吗?或许老庄本人也不会认可这种不自由的思维方式。
你自己不会去感受天地万物吗?就好像一件已经做好的完美的衣服,你因为认可或欣赏而买来穿上它。你所得到的也只是这件衣服。而我更喜欢用自己的方式去裁剪缝制一件简陋的衣服穿上,即使破破烂烂,被你嘲笑根本没法同你的衣服相比。但那至少是自己做的,至少是我认可的,或许从另一个方式去表达了你买的那件衣服的精神意趣,这是我的乐趣。
“要想获得独特性;就应该从一个人的内心和体验出发;而不应该从既有的概念和体系出发。”这思考路途,因此比常规的思考之路更艰难。后者是旅行,前者是探险。
想起一个导演对它自己电影的比喻来说自己的作品:这是一些残疾的孩子,瘸腿或许哮喘病,但却是一个我真心真意疼爱的孩子。同时。我也不大看得起别人家那些有着漂亮脸蛋光鲜衣着的孩子。
渐渐看着周围的事物似乎模糊起来,仿佛只能行走在内心的思索街道上。隐约预感和惧怕那终点站是一片暗黑的沼泽,沦陷的时刻天旋地转,目光可以直视猛烈的太阳而不惧怕。因为是告别。
“你可以试着以最少的幻象来生活,也可以接受一切既存的事物,包括幻象和真实;当然你也可以极端地活在一个几乎全是幻象的世界里。”年轻时读到卡夫卡这样说。
“永远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孩子,在我眼里最美。”年轻时候在日记里写这样的句子。还特喜欢一个叫哀伤布娃娃的外国乐队的歌词:
I don’t want the word to see me;
Because I don’t think they’d understand。
When everything made to be broken;
I just want you to know who I am!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单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世界纷扰,是那时的理想。此刻经历了,才知道真实。
史塔西斯里的画里,那些拒绝成人世界的孩子,全长了一双玻璃珠的惊恐眼睛。
想起一篇80年代的一篇有些在路上风格的先锋小说的结尾,是那个垮掉派的主人公写给他女朋友的,让人酸酸的:
老Q,我还会给你写一篇故事。若干年后当你被分配到某个团里拉琴,去为香港什么地方来的未流歌星们伴奏,下班后顺便买五毛钱肉馅和几个胡萝卜回家的时候,而我还会和现在一样,心情总是莫名其妙地愉愉快快、恍恍惚惚,过马路时不会看看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
写作是建立一种隐秘的个人的宗教。表达即偏见。
(考虑版权原因,本书计划的作品没有收录完全。希望能出实体的书。送给王婆婆。哈哈)
(谢谢您的阅读)
饭卡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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