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凝视着她稍显尴尬的表情,马季弥只是面带微笑地拿起酒杯,从杯沿观察她微酡的双颊,猜测她内心真正的想法。
很显然的,她讨厌他。不,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对他有成见。这件事从他们碰面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吝表现出来,他实在弄不懂为什么。
为什么啊……
轻轻的啜了一口酒,马季弥极有兴趣发掘其中的奥妙,而他也发誓定会探得其中的奥妙,这将会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角力赛。
“台湾很热吧?”他想起她那件被遗忘在车上的大衣,淡淡微笑道。
“是啊,我没想到台湾竟然这么热,还带大衣来。”齐絮飞真想一巴掌把他打飞出去,竟提起她的痛处。
“你离开台湾太久了。”马季弥说。“这里和纽约不一样,纽约现在还需要穿大衣,台湾某些地方已经在穿比基尼,有很大的差别。”
换句话说,她不够用功。来访之前,就应该把这些基本的旅游信息调查清楚,才不会像现在一样闹笑话。
“我的助理没有提醒我这一点,这算是业务上的连络疏失。”明知道自己理亏,齐絮飞仍是桀傲不驯的抬高下巴。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马季弥连忙解释。“我只是觉得,你离开故乡太久,仅此而已。”
“我从一岁起就跟随父母移居美国,对台湾并没有多少感情。”齐絮飞争辩。
“我了解,所以你才会带错大衣。”不要说感情,恐怕连气候都弄不清楚,这点从她带来的衣物就可以印证。
“我们一定要一直讨论这件事吗?”可恶的男人,非得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她的疏失不可吗?完全没有风度。
“当然不。”马季弥莞尔。“我们还可以讨论今晚的菜肴,我保证你一定会满意。”
说他没有风度,他又很懂得适时闭嘴,气煞齐絮飞。
“可以开始上菜了吗?”马季弥风度翩翩的征询她的意见。
“可以了。”齐絮飞为之气结,发誓这辈子没见过像他这么讨厌的男人,简直恶劣透了。
“那我们就先从前菜吃起,这个时期的芦笋特别好吃,值得好好品尝。”
马季弥按铃吩咐侍者上的第一道菜是“奶油松露白芦笋”,装在一个精美的手绘餐盘里,看起来相当可口。
侍者分别在他们的桌子前放了这道前菜,齐絮飞拿起刀子,切了一小块放进嘴中咀嚼,发觉它们非常美味,尤其是最上层的松露,跟着奶油一起吃,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味,完全不输给法国当地。
她不禁挑眉。
“你们一向都用这么好的食材吗?”论吃她是行家,一嚼就知道好坏。像这么高等级的松露,一公斤约四千美元左右,非常昂贵。
“不尽然。”马季弥微笑。“只有在贵宾来的时候才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马季弥原本的意思只是想好好祭拜一下齐絮飞的五脏庙,不料佳人不赏脸,砰一声放下刀叉,冷着脸说──
“我是来工作的,James。”她的表情非常不悦。“请你拿出平时的做法,不然我不知道怎么评分。”
她的任务是评鉴他的餐厅是否有资格进入一百大,这关系到读者的权益,她不希望杂志登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这等于是欺骗读者。
“抱歉,Phoebe。”尽管她的礼貌不佳,马季弥仍是保持一贯微笑。“我的原意是讨好你,没想到反而惹恼你,真的是很对不起。”
马季弥诚心诚意的道歉,因为她说的并没有错,如果只是因为欢迎她的到访,就擅自改变菜单或是食材,对相信她的读者来说,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
“你并没有惹恼我。”见他如此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