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想徐鹏举,想那位看起来谦和却骨子里盛气凌人的小公爷。
平心而论,他也认为这位小公爷,的确有盛气凌人的资本。含着金钥匙出生,人又长得周正,再过不久,也许国公的帽子就会落到他的头上,权势,富贵,要什么有什么,这样的人,能够做出那种谦和的姿态,就已经很了不起很有家教了。
在北京他见过太多的纨绔子弟,一无是处却偏生觉得自己不含糊,胡作非为惹出来的乱摊子最后却要身后的家族去收拾,和这种人比,这徐鹏举,简直就是人中龙凤了。
可他就是看不惯对方那样子。
这不是自卑,很早的时候,钱无病就知道,在这世上,这人和人,始终是不一样的。有人种田,有人吃米,有人劳苦一辈子老无所依,有人却从出生到死都锦衣玉食。在他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三六九等,富贵贫贱,老天爷在送人来到这个世间的时候,大抵都是已经安排好的。所以,徐鹏举的做派,他虽然有些看不惯,但是,也没有到厌憎的地步。
他不想做种田的人,他想做吃米的人。
他和徐鹏举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的人,甚至在这深夜躺在穿上胡思乱想的时候,他也曾经想过,他也孙倩,和他如今叫叔爷的那个男人,也是两个世界的人。不过,他相信自己,已经踏在了这两个世界的门槛上了。
不过,此刻,他心里翻涌的却是隐隐有一种说不出的烦躁郁闷。
官道上的厮杀,千里护卫着王爷到这繁华的京都,换来王岳的提携看重,他得到了他以前从来想都没有想到过的前程,但是,理所应当志得意满的他,在这位小公爷的面前,不过依然是一个传话的角色,他相信,如果不是不是因为王岳的缘故,这位小公爷,只怕连正眼都不会看自己一下,哪怕自己把这四海会馆折腾得再赚钱,也是如此。
再多的银子,在权势面前,只怕也就那么一回事情吧!就好像自己在牛市那些会馆做的那样。
他在黑暗中无言的笑了笑,如果是那位小公爷出面,大概只需要派几个人去说一说,这事情就成了,而自己却又是要扯虎皮做大旗,又是亲力亲为劳苦奔波。
自己已经不算北京城里那个单纯木讷的锦衣卫了。
他觉得在自己心里,似乎有一种叫做野心的东西正在蓬勃的燃烧,既然权势是这样的好东西,那为什么自己不能多拥有一些,像徐鹏举一样多,像王岳一样多,甚至,像奉天殿里的那位“立皇帝”一样多。。
他胡乱的想着,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夜,他好像做了很多梦,那个恍若前世的梦境,却第一次没有再回到他的梦中来。
第二天一大早,吴虎臣已经起来在院子里练拳了,他才沉沉醒来,因为睡眠不足,他还有点困意,对于昨天晚上的梦境,他却没有任何的印象,只是当脸从在冰冷的井水中抬起来,他感觉到自己似乎有什么不同,好像想通了点什么。
“姐夫,给我爹的信,我实在弄不好,干脆你给我弄吧,就说我很想他和阿姐,跟着姐夫过得很快活,反正过些日子他就要来了,其他的话,不用说了吧!”
吴虎臣擦擦额头的汗,瓮声瓮气的说道。
“成,我就给你添这几句话进去,你叫人有空把那两间空屋子打扫整理一下!”钱无病随口应了一声,“等下我出去转转,你没事就在百户所呆着,跟着那些老人多学学,干咱们这一行,光知道打打杀杀可不行!”
“知道了!”
走出家门的钱无病,并没有穿那身惹眼的官衣,他今天要去王岳那里,那身衣服有些扎眼了。
巷口有一家卖粥的铺子,每日去百户所之前,钱无病都喜欢在这里吃一碗白果子粥,店家腌渍的小菜很是爽口,他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