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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3 / 4)

是个随性的人,想到哪里做到哪里。因此“后悔”常常伴我左右,每天都需要拿出来说几遍。

比如中午只吃了一碗小馄饨,结果当天加班到八点。饿得慌的时候我只能大喊后悔,早知道再吃笼包子就完美了。

又比如老妈说最近汽油要涨价,我比较忙没去给车加油。等有空去的时候,人家已经换好新的价目牌。看着多涨的二块半钱,后悔啊后悔。

范妮说:文小培,你怎么跟大妈一样,老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后悔。

谁说的!上次去上海,二表姐请我去米其林三星的餐厅吃法餐。主厨推荐菜是红酒熏猪蹄,餐厅特色菜是海鲜烩蔬。我嫌猪蹄太油就点了海鲜,结果菜上来后发现二表姐点的猪蹄做得跟红楼梦里的鸡汁茄子般华贵多味,我的海鲜比较下就相形见拙。猪蹄只供应一个礼拜,我下回来也没得吃了。那个捶胸顿足的后悔啊!本来就不是每天去上海,也不是没回去都吃米其林三星,人生遗憾。

末末听完后点点头说:的确可惜了点。不过文小培你有点出息好不好?再怎么好也就是个猪蹄,值得你这样后悔吗?

问范妮和末末什么事情是值得后悔的?范妮说上个月有个基金没买,结果现在疯长,三个新款LV成泡沫。末末说当年高考时她的分数够上北大的,填志愿时太过谨慎写了低个档次的母校,一辈子后悔。

努力去体会后悔所指的情绪,似乎是大家想要对过去某件事改变的愿望。范妮和末末说得都算是人生大事,爱钱爱名牌爱面子的我们怎么舍得失去三个LV和名校镀金的机会。可是范妮没买基金是因为她把钱拿去买房子,末末没读名校不过那四年都留在家乡没少跟我们瞎玩。

失去的同时总有另一份获得,所以后悔真是庸人自扰的麻烦。无论工作,学习,爱情里,只要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那就是我人生的一部分,何必想要重新来过。经历万岁!

至于那些没事找事的后悔,是我为自己美好生活找到的碴。生活太幸福时,上帝会因为嫉妒而提早把人招上天。我还没结婚过上好日子呢,舍不得走。

小麦很了解我,所以当她坐在电台对面的咖啡馆听完我的爱情故事后,只用节目里那样的淡淡声音问:“这两个礼拜真得那么平静?”

我摇摇头。无论白天如何伪装正常,把恐惧得不到爱情的心情掩藏起来。但当黑夜来临时,担心还是会像用纸包裹的油一样,慢慢渗淌在手掌里。就是知道纸总是包不住油的,所以在纸破前把油丢了省心。

在石然发来去澳洲的消息时,我就意识到这不过是一场我的单人爱情。单恋就像贴在皮肤上的狗皮膏药,初时效力强劲得让全身肌血流畅;待药效过去后便引得皮肤瘙痒,不揭去是不可能的;但揭的时候又连着身上的汗毛,除毛会通彻心扉。此时慢慢来不如快快来,交给别人处理自己的痛不如自己动手知道轻重。

小麦不再说话,缓缓地搅着她的咖啡。她知道安慰我没有用,我不是会在朋友们面前为爱情哭来喊去的人。大学时代跟某个他分手后,我每天开开心心地出现在大家面前,半夜躲在被窝里哭。从此以后大家知道我有个坏习惯,对于有些伤喜欢独自舔舐。

就这么静静地坐着,窗外下起毛毛细雨。突然觉得很有调调,有人相伴的悲伤也是一种唯美的享受。

“你会恨石然吗?”小麦在起身前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微笑着摇摇头。我怕是连想都不愿意再去想起他。

很多时候忘记不快不是因为我足够宽容,只是想让自己活得更轻松愉悦。

卖儿卖女

流行是种病,一种将所有人神经扭成同股的病。

我们这个城市的居民对流行具有超凡的敏锐嗅觉,经常像弄潮儿一样追逐着流行浪潮。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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