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聪同学此时回过神来,早就忘记了害怕和曾经的惊惧,现在能把刚才把她压得大气不敢喘的狼王剥皮,她的兴致可是高着呢。
“元小聪,才旦卓玛大哥帮你解恨呢。”看元小聪逐渐恢复元气,最高兴的还是彭佳。刚才元小聪失踪,在听到狼嗥之后,彭佳曾经被吓慌了,那是因为担心元小聪会被狼吃掉。现在见她安然无恙,自已也有心情开玩笑了。
“好,就看才旦卓玛大哥怎么报仇了。”元小聪恨恨地道。
“呵呵,你们这些城里人真想看那血淋淋的场面?”才旦卓玛不置可否,这样的剥皮场景,好多城里的认为太血腥,是看不下去的。但是这头被本地牧民广为人知的叫三眼的狼王,实则也曾经吃过牧民,早就让大伙恨得牙痒痒的了。
平素里,随着时代的进步,环境的恶化,草原狼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减少,因此,作为作伴了几千年的伙伴,牧民和狼之间还是有一点原始的惺惺相惜的味道。如果狼不侵犯人类,只是在冬季粮食匮乏时,偶尔偷袭一下羊圈,牧民们还是抱着理解的态度,但是对吃过人的狼,牧民们的理解就不同了。
不说别的,当听说三眼狼王竟然被才旦卓玛所击毙了,住在这个聚居点的格桑立即赶来了:“卓玛,不说别的,你把剥狼皮的任务交给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亲手剥了它的皮。”格桑说这话时简直是咬牙切齿。
彭佳总算明白古人说恨某种东西恨得想要食其肉、寝其皮是什么意思了。
要不是狼肉又酸又难吃,格桑绝对可以生生剜下它的肉来吃,因为据才旦卓玛说的,三年前,就是三眼狼王把格桑五岁大的儿子叨走了。格桑追了这头狼王三日三夜,直追到群狼固定居住的一个狼窝里,但狼窝的地上除了留下一滩血,再也没有找到什么。
格桑对这头三眼狼王简直是恨之入骨。
“好。剥皮的任务就交给你吧。”才旦卓玛深表理解。
于是,才旦卓玛连夜把屋里的电线拉到屋外,毡房外点起一盏一百瓦的电灯,将屋外照得亮如白昼。他和格桑把这头狼王吊在了门前的一个木桩上,于是两个人一起配合,利落地剥起狼皮来。
这倒是让车队的队友们暗呼大爽,这是他们在城里永远不会遇到的血性生活。队里的摄像林少平举着摄像机。把整个剥狼皮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其实剥狼皮时就是头部时候比较费劲,把头部的皮仔细剥了出来之后,往下就比较轻松了。把狼的四蹄剁掉,接着从腹部四肢各划开一条线,然后把把整张狼皮从脖子往下拽。剥到尾巴时也需要两个人的密切配合,先用刀子把尾巴切掉,剥出两公分左右的骨头茬儿,再用结实的细绳子把这段剥出来的尾巴骨绑紧。然后格桑一个人把这细绳子缠紧,才旦卓玛则用力拽住尾巴,把尾巴上的皮毛使劲剥下来。又刮去油脂,一整张狼皮就完好地被剥了出来。
不过说实话,这头狼估计也饿了有一阵了,肚子里的油脂也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见这些城里人围观得津津有味,才旦卓玛边剥皮边讲解起来:“这处理残肉时用力不要过猛,防止刮伤皮板,另外,由于毛绒在皮板上是向后倾斜生长的,在刮削时要由皮的头部向臀部顺毛根刮,以减轻皮板的伤残。”
元小聪起先先是和吊在木杆上的狼合了一通影。叫彭佳给她照相,纪念这被狼追击、差点葬身狼腹的“伟大冒险”事迹,接着在狼皮剥下来之后,又手持狼皮合了数张影。
“唉呀,这可是可以留传给子孙千秋万代的伟大事迹呀。”元小聪自得地说,倒是让车友们羡慕不已。恨不得刚才被狼追的主角换成自已。
才旦卓玛见元小聪留影完毕,便利索的将这一张完整的狼皮铺在地上,十分得意的对旁边那些看热闹的人说:“看看,我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