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听了这席话,不由的仰头大笑,而且带着鄙夷的口吻道:“死到临头,还在人前装清高。我实话告诉你,在我们这个时代,讲的是武学,不是文学,只有至高无上的王者,才会受到黎民百姓的拥戴,惟武得尊你不懂么?如果你实相的话,把宝盒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不死。”
“绕我不死?恐怕我把宝盒一交给你,你就会杀我灭口吧?我张盛没那么蠢!再说我已成了废人,要杀要刮全都随你,我也不想苟活于人世了。”
“好,那我成全你!奉劝你一句,下辈子投胎不要做文人。”
话音一落,一股强横的破风声响起,被踩在脚下的那个文人的头颅飞向了半空。
看到这一幕,方明差点叫了出来,所幸老天保佑,让他忍住了尖叫。
杀完此人,壮汉四处找寻起来,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在找那个宝盒。
在其寻找的途中,古墓中突然刮起一阵怪风,方明清晰地看见,那个杀人者的左手手腕上,刻有一个青se的蝴蝶图像。
做了亏心事的壮汉待这怪风平息过后,带上宝剑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回想刚才的一幕,方明心有余悸。太恐怖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恐怖的杀人,也是第一次看见弱肉强食的场面。
恐惧过后,方明在思考。难道真像那个恶魔所说的,这个社会实质上都是讲究武学?还有什么惟武得尊?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读再多的书,识再多的字,又有何用?
想到这里,方明随手扔掉了手中的书本。站起身子,避开那具血腥的尸体,取出了那个藏在两口石棺缝隙中间的宝盒。
打开宝盒,清香扑鼻,乍一看,宝盒当中还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
方明抬起右手,揉了揉双眼,仔细一看,原来是一颗金丹在发光。
出于好奇,他用右手食指轻点了一下那颗金丹。
这不点还好,哪知道一点,这颗跟大拇指指头大小相当的金丹瞬间化作一道se彩斑斓的光线,没等方明反应过来,这道光线居然笔直涌入他的右手食指,而且可以看见,那道五彩缤纷的光线顺着他的手臂游走于他的全身。
方明大吃一惊,赶紧解开上衣一看,看看自己是不是中毒了。可是他仔细检查一番过后,并没有发现有何不妥。
并且他明显的感觉到,那金丹化作光线进入身体之后,让他全身倍感舒适,就连自己这几天废寝忘食苦读诗书的疲惫感也不翼而飞,心脏的跳动似乎也比从前有力了不少。
既然一切正常,那也罢,给死者送上几句祝福之后,方明就离开了这种是非之地,走出了神秘古墓,朝着家中走去。
不可回避的便是,方明的父母rì夜cāo劳,比同龄人总要苍老几分。这是方明一直苦学诗书,励志为父母争光的原因,他不想父母再被别人欺负了,所以,每一天,方明都是一样努力,成绩也是整个大学中最棒的学生。
但这只是方明以前的志向,见到古墓中杀人的一幕过后,他的这个观念已经开始了转变。
他现在才知道,原来整个社会,都是讲武学,准确地说,是用拳头说话的。看来自己更加不后悔加入了驱魔团。
就拿刚才的一幕来说,如果刚才那个文人有一招半式,或者能跟那个强横、霸道的中年人抗衡,那他理应能够幸免于难。
“唉!”
走着走着,方明大叹了一口气。
“哟,我们的才子也会叹气啊!今天真是踩到臭狗屎了,一大清早……就听见有人在我们董少爷面前叹气。”说话的正是丝袜妹现在的男朋友黄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