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每天都在问同一句话:“我的手在哪里?我的腿呢?”
每天必须让她睡的床摇起来,半躺着,怕她的肺出问题。
英的大小便不能自理,每天要垫很厚的尿布。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她不得不做了气管切开。英躺着,像一个没有知觉的偶人。
只一周的时间。英死了。除了哭,我和南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那个政治处主任在太平间大哭,拼命用头撞水泥床。血从帽子里渗出来。被人家拉开了。
英的妈妈来了。一个高高瘦瘦的人。英的衣服是她给穿的。英的爸爸,非常笔挺的一个人。现在想来就是黄埔系出来的。他看到我和南,嘴一直抖。我们哭。他说:“她听不见的。”
我第一次看到了英的脚。她的脚趾头上全是厚厚的茧子。趾甲裂开着,很难看。
南端来一盆热水。我们给英洗脚。英的脚冰一样。我和南拿着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削着英脚上的茧子。
“这些茧子她不需要了。”南说。
我们给英穿上了那双舞鞋,脏的,脚尖有点磨破了。
有的时候,我们会莫名其妙地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你说不上是什么原因。理智告诉我们,这个人不值。可是你就是扛不住自己的那种情绪。于是就有了死党、狐朋狗友、哥们儿、姐们儿等等称呼。
接下来,你就会死心踏地为朋友尽心尽力,去做一些你自己也不明白的事情。于是,在我的生活里,这样的人就名正言顺地闯了进来。特别是那个相对封闭的时代,打个长途电话都要费老大的劲。身边有一个能说上话的朋友,那就叫“知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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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母亲的代价(1)
认识老任很偶然。
刚开放那阵子,去看中央交响乐团的演奏。老任穿着黑色长裙高跟皮鞋走进音乐厅,简直就是仙女下凡。
天很冷了,我捂着冬装,也就是军棉衣。朋友把我介绍给她。她朝我伸出手轻轻一点,很优雅的握了一下,手冰凉。
“手冰凉,是吗?”她坐下,看节目单,全神贯注。我差不多要崇拜她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也是乐团的,省歌舞团的一个小提琴手。我还知道,省歌在排练《贝九》,她被选上了。她从小学提琴,考上省歌是在七十年代。那个时候就拉《沙家滨》。
老任的丈夫是省歌的一个男中音,也是省歌排练《贝九》的演员,在最后唱欢乐颂的时候,他是四位领唱人之一。
后来老任就常到我们医院里来转转。
我才发现,平日里老任很是随便,简直就是有一点不修边幅的样子。艺术家也许就是这样,要么衣冠楚楚,要么像个要饭的。老任介乎淑女与乞丐之间。
老任对香烟有一种痴迷。她抽烟从来只抽三分之一,而且是把烟插在烟斗里,就是丘吉尔抽的那种。于是看起来就有一点猖狂的样子。她说:“这样抽别人看着怪,可我自己就追求这种怪,这样手也不会抽黄。”
老任的丈夫叫老任“任老师”,因为他从音乐学院分配到省歌的时候,老任已经在这里“混了好长时间了”(老任自己说的)。老任有一头很黑的头发。她把它系在后脑勺上,走起路来,是真正的马尾巴的感觉。但是这些尾巴常常纠缠在一起,被橡皮筋胡乱捆在老任的脖子后头。只有上台的时候,老任一身演出服,长发披散开来,风度翩翩。
老任对我说:“我认识你是蓄谋已久。”
她一直想怀孕,总是火候不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让他们两口子都来检查一下,这不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吗?
检查的结果是老任的丈夫精子量太少。老任非常沮丧。
“我的伟大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