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旗帜,把伟大的祖国建设好,使之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黄其兴认为,国旗是国家独立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尊严和骄傲,也是动员人民、振兴民族、抵抗外来入侵的旗帜。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人们的国家观念,提高民族凝聚力。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国旗法》,通过立法形式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于是,黄其兴提笔写下了《建议国家制定〈国旗法〉》的提案。
建议通过法律形式,对制作和升挂国旗予以规范。
1997年,北京天安门内国旗护卫队驻地,欢声笑语打破了往日的宁静。
作为制定《国旗法》的倡导者之一,黄其兴和社会各界代表齐聚一堂,畅谈自己与国旗之间的不解之缘,并衷心祝愿我们伟大祖国的国旗在每个人心中永远飘扬!
(王笑颖执笔)56九三中央
肩上的担子沉甸甸(1)
肩上的担子沉甸甸九三学社中央我作为九三学社大连市委副主委、大连市信访局副局长,在长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2007年我撰写了一份题为《构建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的分析与研究》的调研报告,被九三学社中央采纳。
又经过近半年的深入调研和论证,最终形成了九三学社中央的《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提案,并被选定为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两会”结束后,提案所提建议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全国政协主席*同志作了批示;中央政法委迅速作出答复;国家信访局特别给九三学社中央写来感谢信。
作为提案执笔人,我在为此感到欣慰的同时,又难以做到完全释怀。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九三学社中央领导带我们到国家信访局征求意见时,一位副局长表示,这么多年来,这还是第一次把信访工作问题带到“两会”上,他同时建议将关于信访工作的一些想法加进提案里。
可见,通过建立“大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毕竟是一个全新的命题,从建立、完善到相应政策、制度的健全,实现5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可谓任重而道远。
这件提案是被“逼”出来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提案里所表达的都是我的切身感受。
我曾在大连市信访局担任过四年副局长,分管信访工作。
当时,随着市场经济结构和社会利益分配结构的进一步改革调整,大连市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因企业改制、兼并、破产以及房屋拆迁安置、集体土地征用、农民工权益等方面带来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凸显,围绕利益和权益保护方面的上访进入了一个“洪峰期”。
算是受命于“危难”之时,2003年7月我刚上任,就被安排到北京,成立了信访接待办公室。
那些日子,信访工作者活脱脱就像是“消防队员”,信访工作的艰苦程度怎么形容都不夸张。
为了说服一位上访者,我从早上八点一直与他谈到下午五点半。
做通工作、达成协议就在最后几分钟,而嘴皮子却“磨”了一整天。
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出击”。
在我的提议下,2003年9月大连市信访局专门成立了疑难案件接待站,力求使矛盾在当地化解,最大限度地控制进京上访。
一年下来,我们通过苦口婆心地做工作、签订“双向承诺书”做担保等途径,成效是明显的,240多名“上访专业户”无一回流。
然而,大量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各种关系都理顺了,信访渠道就畅通了,信访工作的压力就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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