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还想告诉你,那一次如果不是我手下留情的话,你以为,你会才差二十分么?”丁易像个痞子似的,单手挑起何心凝的下巴,重申着,他当年是怎样的放她一马。
“你说什么?你就是丁易?”何心凝伸手打掉他的手,再重新将他打量一遍之后,还是不敢相信,然而,又不能不信,当年那些事,除了丁易,谁还能说得这么清楚。
他们究竟有多久没见?大学四年,结婚三年,加起来有七年了吧,可是,七年的光景,怎么就活活将一个白面书生蹉跎成这种没一点儿正经样儿的痞子了呢。
“是,本少爷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或者,你想看看我的DNA检测报告?”被何心凝用力拍掉手,丁易不怒反笑,甚至,还一本正经的开着玩笑。
他是故意弄成如今这副样子的,因为这么多年了,他都忘不掉,当他听说何心凝跟石皓然表白的时候,他跑去问她,为什么她会喜欢石皓然那样的男人。
何心凝当时的回答就是,没有什么为什么?男人嘛,就该像石皓然那样,像你这种柔弱的书生型的,只有古时候像崔莺莺那种长期身在深闺之中的千金小姐才会喜欢。
因为没有忘,也不敢忘,丁易特地用了四年的时间,晒了四年的太阳,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那白皙的肌肤,变成了大多数男人都拥有的黝黑色。
四年,总共一千四百六十二天,他天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终于将柔弱的小身板,练的有了三腹肌这样的肌肉,甚至看上去,比石皓然还更有男人魅力。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用全新的面目去面对何心凝的时候,已经传来何心凝跟石皓然结婚的消息了,何心凝结婚那天,他隔着远远的距离,看到她笑得跟朵花儿一样。
那个时候,他真的很伤心,同时也替她开心,因为她那个时候的样子,仿佛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最大的幸福。
可是,才三年而已,他回B市还不到一个星期,她已经成为B市被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人中的一位。
“你真的是他啊?太不可思议了吧,怎么被摧残成这副样子了啊?”听到丁易昔日熟悉的呛词,何心凝已然能够确定了,她不客气的伸出双手,朝两边猛力撕扯着他的脸蛋。
嘴上,还不忘把词给呛回去。
“差不多得了啊,当年的书生已经变成勇士,勇士的一个拳头,你都受不起,拴上安全带,坐稳了。”丁易瞪向她,对她亲手给予的‘摧残’一笑置之。
“哦。”何心凝将旁边的安全带扯过来拴上,然后又想起什么来,“不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还有,你怎么那么刚好,在我下班的时候,出现在我们出版社楼下啊?”
“我回来不到一个星期,还有,我也奇怪,为什么怎么会那么刚好呢?”前半句给出的答案多认真啊,结果,后半句,就变得这么不正经,还反倒问起她来了。
“嘿,我说,我在问你话呢,好好回答,别找不自在啊?”何心凝举起有力的爪子,做出随时会动手的准备。
“我开着车呢,你活腻了,我可没啊。”丁易瞪向何心凝,见她不依不饶的,只好满足她的好奇,“好了,我告诉你,我来跟你相亲。”
“等……停车。”何心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他是皮痒了,还是说真的?
“怎么了?听到我们俩相亲,有必要激动成这副样子么?”丁易打了右闪灯,缓缓的把车再次停在了路边。
“怎么回事啊?给我说清楚,说不清楚,你小命难保。”也许是因为学生时代,两个人就是斗气冤家的关系,所以,即使多年不见,对于这个冤家,何心凝永远不懂什么是客气。
“简单啊,你未嫁,我未娶,两个自由之身相相亲,怎么了?”
“丁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