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制是封建社会的支撑,家庭的稳定代表了男权制社会的稳定。恩格斯生动地阐述了一夫一妻制家庭之所以稳定的原因以及社会对这种稳定的需要,虽然他的直接研究对象是从原始公社末期到19世纪初期的人类历史,但是对于我们了解20世纪末期中国家庭和婚姻状况依然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当然,这也不是说我们可以否定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进步。事实上,也只有在个体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理解和照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证在必要的时候人们选择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传统社会在保障个体的这种权益的时候,是以牺牲和剥夺婚姻中女性的权益来达成的,法律出于男性利益而保障家庭稳定。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使经济、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给中国的婚姻和家庭结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人口学者唐灿认为:近三十年来,中国的家庭模式呈现多样化,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婚姻功能正逐渐在被削弱。中国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婚姻制度的重要性在下降,传统的婚姻功能正在受到“更注重个人价值和生活享乐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挑战,正在被削弱、淡化”。19*年12月8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宣布1994年为“国际家庭年”。1993年2月,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宣布,从1994年起,每年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联合国的这些举措,是为了让国际社会都来关注并努力解决现代家庭中所存在问题,鼓励人们用生命和爱心去建立温暖的家庭。
现代社会,家庭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意义较之从前已经大大削弱。封建主义覆灭宣告了家族制度的覆灭。随着君主政体的解体,领主制度、世袭制的废除,家族制度的没落成为必然,血缘联系对于人类生活结构的意义开始下降,家庭的存在不再有家族的支撑,其对社会的稳定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他政治功能就此也受到削弱。总之,现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家庭在社会中的政治功能已经渐渐地削弱了,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旧的门阀制度在消除,参与社会事务是以个人身份的公民而不再是过去的家族、家庭,个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社会政治权利直接和个体联系起来,家庭不再是过去的中介作用。婚姻家庭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是社会生产的组织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社会道德的实行单位,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已经最大限度地落实到了个体的、独立的人身上。这是传统家庭观念逐渐被打破的社会现实基础。现代社会反对人对家族和家庭的依附,反对妇女对于丈夫的人格的依附,反对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人生依附。人格独立是现代人格的核心,现代社会正是建立在这种以人格独立为基础的现代人之上的。无论是政治选举,还是工业生产,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社会保障,现代社会的立足点都是个人而不是家庭:选票直接下发到全体选民个人手中,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投票;工作机会均等地交给社会中的个体而不是给家庭。家庭在现代社会不再具备组织者的功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也没有单元功能的作用。因而,家庭的部分解体,婚姻的比例性消溃并不会妨碍社会的稳定。
由此观之,向来以家庭为重的中华民族,家庭观念也渐渐地变得淡薄了,所以出现了单身者,这也是有其社会发展的合理性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所担负的职能在现代社会中正在逐渐地社会化,这些职能从家庭中转移出去,一方面解除了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也使家庭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
在过去20年,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已经成为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城市。新婚姻法简化婚姻程序和离婚程序之后,结婚和离婚更加轻率。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些人的婚姻观念开始渐渐变化,甚至多样化:有认识13小时就喜结连理的“闪婚”,宣告速食文化的高阶化;有结了婚也坚决不睡在一张床上的“无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