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回来了吗?他会不会跑去小矮屋找她?
如果爹爹见着辛格,他们应该可以相处得好吧。哎,她好想有一双翅膀能够立刻飞回去。
福贞突然扯紧金银儿的衣摆,声音激动的拔尖,“快瞧瞧,远远的那边出现的贵公子便是大食王的么子。”
“哦。”今晚她一定要记得问辛格一声,为什么突然跑去天山,不等她清醒?他这样算不算不告而别,她该不该对他发脾气?
福贞猛抽了一口气,“天哪!亚伯拉罕公子居然如此高大,如此的英姿焕发!”
“哦……”再怎样的英姿焕发也及不上她的辛格啊。辛格的笑容是那种叫人又羞又慌,想躲又想再多看一眼的恶魔魅笑。他呀,最善变了,一下子酷飒寒淡,一下子又乱不正经的。
“他、他他就走过来了……”福贞连忙双手抚着心口,生怕失态的聂厥过去。
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和抽气声使得金银儿皱皱眉,她正想念辛格的邪气勾笑呢。
微微轻抬羽睫,她怔住了,她居然产生幻觉!是不是因为思念太浓的关系,她竟瞅见辛格对她眨眨大眼睛?
她甩甩头,揉揉眼,那幻象仍然存在!怎么可能!
身旁的交谈声传入她的耳里——
“那长发的野性男人就是大食亲王的么子,赫赫有名的纨绔子弟啊!”,是啊!辛格。亚伯拉罕可是威斯大人和皇帝爷的义妹所生的宝儿子。听说威斯。亚伯拉罕也是出了名的俊爷儿。“
辛格。亚伯拉罕。辛格……辛格……
是她的辛格吗?那个和她在河边的山洞里共同度过美好时日的辛格?
她瞠大眸,几乎以为自己又陷溺在虚梦中。
极深的眉眼,立体的五官,以及那波浪似的披肩长发,比一般大唐男子更加伟岸高就的顺长身形和精硕结实的剽悍体格。
是的,这个被人所簇拥包围的贵公子就是她的辛格!可是他不是应该是那既贫穷又负着巨债的小厮吗?
她正欲冲上去抓住他,来个大审问的当口,前方突起一阵狂乱骚动。
“辛……”
金银儿的喊叫声被更多、更高亢的声音所淹没,她急得快哭了,她非见他不可呀。
“银儿?”福贞终于发现她的异样,忖思半晌,她笑了,“亚伯拉罕公子是绝色中的绝色,连你也被他迷慌了心。唉,前头那些阔少爷无非是妄想与他攀个交情,至于那些大家闺秀,礼仪和规矩都丢了,真是不知廉耻。”
一个威武的男声宏亮的响起,“诸位上宾,今天的野猎友谊赛是让诸位一同竞技较量,猎得小野狐的人即可与亚伯拉罕公子喝上一盅酒。”
“哇!”欢呼声震天响地,人人摩拳擦掌。喝酒就是可以和贵公子结识喽。
喝上一盅酒?猎得小野狐?
“这个野猎友谊赛是为了我举办吗?猎小野狐,那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儿!”
她一定、一定要赢得这场赛事。
“如果那人真的就是辛格,嗯,不对,不是如果,他就是他啊!那么我现在应该高兴或是生气?”等待未时到来的金银儿走来走去,嘴里自言自语,“应该生气的,因为他欺骗、愚弄了我。但是我又何尝不是欺弄过他呢,那么我应该兴奋喽,毕竟他是多金公子哥,不是那个可怜兮兮,遭人欺负的赌场小厮。
“既然他有极富极贵的家世,如果我嫁给他,不就是大食亲王府的少夫人?那可是……总之一定风光极了,爹爹也可以过好日子,不用再每天辛苦的工作。”
金银儿精神奕奕。“对!就是这样,反正我爱他爱到心坎儿里,无论他是贫困穷酸或是人中龙凤,我都爱定他了。”
突地,广场传来一阵锣响,未时将至集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