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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4 / 5)

是,从捞起你的时候起,我就中意你这粉红的面皮。」

是同一个人!

纳魂的仪式相当复杂。但门主还是坚持立刻进行。我对他甚至比我还焦急甚为不解,却仍然服从了他的安排。以魂补魂是罕见的法术,主要是因为世上甚少有人肯将自己的一魂交出,作为魂种来助人。

魂魄不比心啊肝啊这些肉身的东西,这一世没了下一世还可以再长;有些法术过人者甚至可以就血肉灵药再造人身。所以对修道者来说,缺胳膊少腿掉了个内脏根本算不得什么。

不信,你看看平心崖上那群没心没肺的不是活得甚好?

但是魂魄,那就不同了。一生一世,转生来世,你有的魂魄只此独一,再无其他。修道者可以分散魂魄,甚至抽魂化体,却无力再生。如果失去一魂,那么,永生永世,你都不会再重获这一魂,你作为残缺体将永远缺憾。所以说,我对他要将一魂给我深表怀疑。

道德再高尚,再舍己为人,做到这种地步也难免会有变态的嫌疑。

更何况他的道德标准,我总觉得不会太高。

我瞄了眼门主,他正在仔细点镇魂灯。七阴镇魂灯,七阳因缘索。均是镇魂锁魄之物,看来他是认真的。

这两种宝物已经按照方位摆放好,我就平躺在其中。偏头再看他的表情,阴灯照影,他用一把小刀挑动灯芯,看上去阴沉至极。

我只想到一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面人。

第五章

我的人生,其实有一面镜子足矣。

我首先看到的是雪白雪白的天花板,看了一会儿,试着动动脖子,很痛,感官从模糊浑浊中正在回复,我慢慢恢复知觉,全身上下很僵硬。我勉强撑自己起来,丝被从面前滑落了,带来凉凉的细腻触感。

不对!

我什么时候有过诸如凉凉啊、细腻啊之类的感觉。我粗糙的面皮肌肤哪里能有这么细微的感觉,连典墨踹我都不痛不痒。低头一看,大片光溜溜的肌肤,人类的肌肤。

谁的?

从这个角度看了,应该是我的。我试着摸了一下,立刻,胸口传来触感,而我瞪着的已经不是那片肌肤,而是摸那肌肤的手。

举起来,是我的,确实是我的手。

可是,怎么可能啊!

这指节分明,有指甲,有毛孔,有体毛的,是我的手?记得昏倒之前,我的手明明像是大馒头上面黏了五个小馒头。

我的手落到脸上,皮肤的感触,鼻梁、眼睛、眼睫毛,甚至把手指探入嘴里,温暖湿润,是人类的口腔。

我我我我我我我——化身了!

从床上一跃而起,我猛扑到镜子面前。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狗尾草成精,我有充分的理由要看看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

镜子里的是一个年轻人,颇有男子气。我摸摸脸,影子也摸摸脸。是我?真的是我?

我惊呆了,我、这、这、我!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不是美人呢?难道就因为我的本体是狗尾巴草,成妖之后就长得这样随便?不过,可以改善的吧?只要我好好修炼,然后把所有法力都投入到脸上,那么应该可以改善。

但是究竟要长成什么样子?

我倒是不指望能成为典墨成长后的模样,但是,如果能——头脑里自然浮现那天所看到的典墨,我与他距离那么近,他脸上每分每毫我都看得一清二楚,记得明明白白,月光在他脸上投下的阴影,嘴角微微勾起得意的笑容,包括他略过我投向李梳的专注目光。

一想到就身体发热——我低声咳了几下,思绪回到当下,视线也回到眼前,然后我吓了一大跳。镜子里现在那个人是谁?

长得有七分像典墨,已经足够迷死我。我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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