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倒好,变成一群色女,对付他的手段了,谁说女子都是水做成的,就算是,叶风眼前的这些也绝对是洪水。
看来这几十个女生都是那个叫何媚的恶毒女子招来的,对于何媚的吩咐,那真是一点反抗的都没有,也不知道她们私下里达成了什么协议。
“哪有那么容易让你得逞,地火红莲。”这是叶风第一次真正的体会到魔法的威力,曾经的那位魔法师,因为在他能够控制的世界范围里,所以没有地火红莲的出现。而现在,在莉娜的快速吟唱之后,从她身上激射而出的一种能量,似乎引发了这个世界规则的共振,然后,空气突然猛烈的燃烧起来,一朵由火焰组成的莲花突然出现在何媚的脚下,却被一层光幕突然挡住。
“光之守护?”莉娜的眼中透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没想到吧,没错,这就是光之守护,我们家的传家之宝,月赎,它可是能够瞬间自主防御的哦。”何媚此刻的眼里是一阵惊喜,因为当初何媚的爷爷在将项链交给她的时候,只说了是家族的传家之物,要她好好带着,因为可以保护她。一直以来,她都被一群人保护着,根本就不会接触到攻击,即使比试的时候,有那一身魔法装备就够了。因此时间长了,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了。这一刻,在被丽娜实力震撼的时候,更多的是月赎带给她的激动。
周围准备靠近叶风的众女,此刻也都忘记了靠近,先是被地火红莲给吸引了目光,接着是被何媚的那条项链给震惊。
“亚神器,没想到啊,你的身上竟然有这样的好东西,既然今天没法打赢你,我只好先走了,这位同学,实在不好意思,本来想帮帮你的,看来是不成了。”说完对叶风歉意的笑了笑,这一笑,让叶风原先对她的那种放荡的印象一扫而光。
丽娜是属于那种天生媚骨的女子,难怪第一印象就是太过妖媚,不过从那真挚的表示歉意的微笑里,叶风才看出她其实还是挺有侠义的那种侠女。而何媚似乎还在沉浸于喜悦之中,此刻竟然都没开口讽刺两句。
“无妨。”叶风理解的说了句,看着她叹息着摇头离开。
“现在好了,秋同学,只有我们了,怎么样,一起陪我去散散步。”她说着,挥了挥手,众女渐渐散去,在她想来,叶风已经瓮中之鳖了吧。
想想,也是,五年级的一毕业,她四年级实力第一的身份,也许就要变为全校第一了,当然,第一前面要加上女子二字,对付叶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不自信满满才奇怪了。
周围其他的女子在频频回首中纷纷消失在视线中,何媚则是一脸灿烂的微笑的向我走来。
“不许动他,否则你绝对见不到下一刻的太阳。”冰冷的声音在她耳旁响起,可是叶风的心脏一阵颤抖。
这声音,是晨曦?!
“以后,我来保护你。”
第三十一章 昨日重现(求票)
章前语:你说,他没有我温柔,看到你这句话的时候,我有一种笑到想哭的冲动;可是我没有笑,脑中一片空白,心里一阵痉挛,因为我深爱的人不是爱我的人。
一个身影仿佛从空气中蹦出来般,出现在何媚的背后。
何媚此刻有些颤抖,小脸煞白,她脖子上的匕首已经贴上了她的皮肤,因此现在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句话也不敢说。
书上说的果然没错,刺客真是魔法师的克星,看着那把让看着的人都觉着心寒的匕首,叶风有些替何媚白腻的脖子担心,前世好像经常说,“乐极生悲”,果然。
“不许动他,否则,你绝对看不见下一刻的太阳。”那冰冷的声音让叶风心中一阵战栗,是晨曦。
“以后我来保护你。”看着从何媚身后露出来的一双眼睛,叶风的大脑瞬间陷入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