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ldo;新生活運動&rdo;的分會從來沒有得到過地方政府的支持。
3、警察成了人們行動的監督者,因此引起了人們的普遍不滿。
4、&ldo;新生活運動&rdo;的要旨沒有令人信服地被老百姓所接受,他們甚至不明白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5、大多數高級官員對&ldo;新生活運動&rdo;的意義不以為然,他們只是在口頭上擁護蔣介石。
有人生動地回憶過老百姓當時是怎樣鑽&ldo;新生活運動&rdo;的漏洞的。例如,當八個人在餐館裡就餐時,他們要的東西不能超過四菜一湯,但餐館用大盤子盛菜,這樣一來一盤就能裝兩個菜,飯店禁止喝酒,他們就把酒裝在茶壺裡。人們用這種辦法來欺騙監督員‐‐其中大部分是童子軍。
有一位韓復榘將軍做了件當時很有名的趣事。在濟南舉行的一次群眾大會上,他發表講話說:
&ldo;我衷心地擁護委員長的&l;新生活運動&rdo;。但是我覺得有一件事很傷腦筋,如果人人都靠左行走,那麼誰走在右邊呢?再說,這樣一來左邊就未免太擠了!&rdo;
蔣借&ldo;新生活運動&rdo;開展了一場反毒品運動。這場運動始於1928年,但卻陷入了官僚主義的散漫拖拉之中。作為軍事委員會的委員長,蔣在&ldo;剿共&rdo;的江西和其它地區開展了禁止鴉片運動。
他命令處死製造、買賣和運輸鴉片者,並授予北京地區警官以類似的權力。吸鴉片的國民黨和政府官員被限定在三年內戒菸。另外還成立了戒毒協會。許多戒毒法隨之產生。
到1937年為止,那些仍然進行鴉片運輸的人,即使是同謀犯,也都要被槍決,沒收其財產,三年之後,被認為有罪的吸毒者將接受強制性治療,然後服刑五年。在自願治療期限內不接受治療的官員將被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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