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丁,也从未露过怯,所以大王子只知道他不爱弄文,却并不清楚他的真实深浅。兵书给他其实也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倚重,陆惊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很想更上一层楼。所以现在被公孙筠秀一说,他也觉得是时候学一下识字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竹儿愿意教他,可比跟着别人学有意思多了。近距离瞧着她早就红透的耳廓,陆惊雷恨不得咬上一口,尝尝滋味。若不是他现在一身的伤,行动不便……
“写好了。”
公孙筠秀放下笔,打断了陆惊雷的心猿意马。
略有些不悦地扫了一眼纸面,陆惊雷皱眉:“公孙筠秀不是四个字吗?”
他不认得纸上的三个字,但数数还是会的。
公孙筠秀傻眼了,她以为陆惊雷要学写的名字是指他自己的。转念一想又有些好笑,这人也真是能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却能当上将军。
“这是你的名字。”她说。
横眉竖眼地瞄了一会儿,陆惊雷说:“我要先学你的名字。”
无法,公孙筠秀只得再次拾笔,在一旁写下自己的名字。
绢秀端正的小楷,对比大王子气势刚猛的行书,充满了女儿家的柔美温婉。
陆惊雷用左手拿起笔,学着公孙筠秀的字迹,一笔一画地临摹起来。
“你可以用右手。”
公孙筠秀像她的爹爹,从小就是左撇子。她的娘亲曾想为她纠正,但听丈夫戏谑时言“有其父就有其女”便听之任之了。陆惊雷使惯了右手,完全不必照着她的习惯来用左手写。
“我喜欢和你一样。”陆惊雷一句话就回绝了她的好心提议。
知道这人就爱独断独行,公孙筠秀也就不再劝说。只是莫名的为他那句“喜欢”心跳不已。
第一次正经习字,怀里又抱着个人,还是用自己并不擅长的左手书写,书成之后,那字体品相可谓“惨不忍睹”。
公孙筠秀想起身让开,陆惊雷却怎么都不肯,继续趴在她背上,无比耐心地描了一遍又一遍。
小半个时辰之后,满纸的“公孙筠秀”总算是有了模样。陆惊雷搁下笔,只嚷着胳膊酸,非要公孙筠秀回身帮他揉捏。想她当年习字的时候不过三四岁,坐在桌前一练就是一上午,娘亲再心疼都不准她松懈。陆惊雷这“娇花”似的模样,真是连个孩童都不如。
心里鄙夷着,公孙筠秀便忍不住把自己娘亲严苛的一面说与他听。
他听完之后很不服气,强词夺理道:“你那时虽小,却是身姿健全。我昨天才从鬼门关走一遭,身上的伤口还疼得直抽呢!”
“是是是,你最厉害。”其实是最无赖。
“那当然。”陆惊雷毫不脸红,直接把公孙筠秀的嘲讽当作夸赞收入囊中,随后还更加无赖地欺至她的唇边,低语道:“学生这么厉害,先生可否奖赏一二?”
公孙筠秀下意识后退,脊背抵上书桌,整个身子都困在陆惊雷的双臂之中,顿觉不妙。
“你、你想干什么?”
“让我亲一下。”
陆惊雷嘴角一弯,笑容邪恶。趁着公孙筠秀慌张拒绝的一瞬,飞快侵入她的口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竹儿:断在这里是想干啥???
陆爷:表期待太多,爷还残着呢。
作者:呵呵…今天休假,看午夜前能不能再加一更,补上昨天落下的…
☆、共枕
柔如丝锦,甜如蜜糖。
一接触到她的唇齿,陆惊雷的理智全无。整个人都像被抛到了霞光云海里,感觉五光十色,玄妙非常。
公孙筠秀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突袭她的人,真想骂他狗改不了吃屎。可这话要说了,她又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