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反正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他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自己的姐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颚,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