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我和小奴居住的屋子,我简洁地调整了下眼睛和鼻子的形状,出去探听自然不能用这张脸面,不过也不用大改,因为我特地准备了一件斗篷,可以完全遮挡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除了眼睛和鼻子。
“你若是饿了,就自己点东西吃。”我在桌上留下一袋子金币,没等小奴回答,便反手关上房门。清晨的王都街上挺热闹,我本来怕这大号斗篷搁在外面扎眼,等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打扮几乎都在追求艺术美,心想这儿不愧是王都,走在潮流最前端啊。
“老板,王都里最大的酒馆在哪?”路过街边一家百货店,我随意买了套火石,趁机向老板打听。
老板看了看我,不紧不慢地说道:“过两条街就是,牌子特别显眼。”
“谢谢。”桑德也说了,他哥这个时间可能不在家,我现在去没啥意思,所以我觉得应该先探听些情报再作打算。要说打听消息,就数酒馆这种三教九流的集中地最容易了。穿过两条大街,我一眼便瞅见王都的头号酒馆,那招牌足足两层楼的高度,立在门前,很有气势。
“镶金蔷薇?”牌子上的四大大字引起了我的注意,听起来想个女人开的店。
PS:今天剧情有点不会衔接了,少更1000,请见谅。
第二百一十二章 踩点
“服务员,来份这个。 ”我看了看酒单,里面没一个认识的名字,干脆找种最贵的尝尝。
柜台前的中年服务员用怪异的眼神瞥我一眼,“大清早喝烈酒。。。。。。唉,现在的年轻人呀。”他背过身去,摇了摇头喃喃自语。
靠,原来是烈酒。我原以为高档次的酒度数会低些,没想到瑞利亚这国家酒的档次和度数成正比。可话已经说出去了,跟酒馆里退酒可是件丢人的事情。趁服务员拿酒的功夫,我开始留心屋中的各色人群。
清晨时分,酒馆的生意并不红火,除了我这种有心跑这里探听消息的人外,大部分是地道的酒鬼和撞大运的烟花女子。“不用倒了,给我个杯子,谢谢。”付完钱,我带着新买的烈酒走到角落坐下,眼睛继续打量酒馆中的每一位顾客。
“哟,这位先生,一个人喝闷酒可没什么意思,要不要我陪陪你呀~?”没多久,一位浓妆艳抹的陪酒女郎扭着自己丰满的屁股晃到我桌前。
我不禁抬头瞅瞅她,陪酒女郎脸上的粉底抖下来能够捞大饼了。“不好意思,我没有恋母情结。”咧咧嘴巴,我冲这位看起来比东街大妈还要老成的陪酒女郎摆了摆手。
“什么意思,嫌我老是不是?老有什么不好,经验十足,干活熟练,包你满意~”陪酒女郎眨眨她那不知画了多少圈眼影的媚眼,故意将胸前挤出一条深沟给我看。
靠,学什么不好偏学黄金甲。我悻悻地给自己倒了杯酒,想喝却没敢喝。“要不这样吧,我也不用你陪,咱大清早来这就为打听点消息,你看看有没有办法?”说完,我摸出一枚金币在她眼前晃了晃。
“哟,瞧您说的~”陪酒大妈一把接过金币,顺手塞入胸前那道沟里,“不就是消息嘛,先生您稍等,我这就给你找个消息灵通的行家。”她转身走到对面的角落,跟角落地正在喝酒的一位老酒鬼小声嘀咕了几句,老酒鬼便兴冲冲地奔至我桌边。
“听,听说先生您想打听事儿,小人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大到王室纷争,法令颁布,小到贵族韵事,各家小姐的身材资料,没有我不知道的。”老酒鬼没等站稳就开始吹嘘他的能耐。
“行啊,你比国王都能耐。”我点点头,俗话说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他既然敢把自己吹成这样,总该有些本事。“我问问你,圣源武士马兹维尔娜。让的内裤是什么颜色?”
老酒鬼正对着我桌上的酒瓶垂涎欲滴,猛听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