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翻云覆雨的卧室里拉开窗子跳下去了。
三层,不足以致死,失去了双腿,终生瘫痪。
李明义说他从那以后整宿整宿做梦都是她跳下去时的背影,后来再交女朋友,只要和人往床上一倒,脑子里全是她当时看着他的眼神,不敢置信,伤心,厌恶,痛恨,再也不行了。
本应是爱情里最纯粹的初恋,带走了女孩儿的双腿,而李明义也要付出代价来偿还永远无法弥补的债。
这样的人可恨也可怜。
“你和我初恋女友很像。”李明义说。
“嗯?”龙曜轩不解。
苏禾当时也是这个反应:“我长得像女人?”
李明义已经没有力气摇头,“不,是性格很像,非常像。”
苏禾突然明白了,初见时这人的热络并不是想打探什么,而是想和他熟悉,在那堂课上,也不是怀恨的表情,而是想在什么人面前表现一下却弄巧成拙的尴尬。
再次共同工作,他还是想法设法拉进两人的关系,想引起他的注意。
他把苏禾当成一个寄托体,一个影像,这能让他找到当初的感觉。
李明义想通过关注他来减轻一部分内疚,想得到苏禾的关注来暂时忘记自己的痛苦。
移情,或者替身。
至于对着苏禾他是不是真的有生理冲动,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
他确实已经被罪恶感和负疚折磨的心理扭曲了。
“我和她并不像。”这是李明义失去意识前,苏禾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的话,绝对不会为了让这样的人后悔内疚赌上自己的命,太傻太不值得。这世上,那么多的风景那么多的人,总会有值得自己好好生活下去的。
“看来以后选拔还要加上心理测试,等他醒了我找人跟他谈谈,实在不行给他送精神病院去。” 龙曜轩总结道,下巴抵着苏禾的脑袋,一说话苏禾会感觉到胸腔的震动,“你这小脑袋瓜又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了?”
苏禾的手轻搭在他腰间,“如果,我说如果,你哪天厌烦我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们好聚好散,留个好回忆。”两败俱伤实在太难看,欺骗会撬翻两人生活的基石,遍惹伤痕,“当然我也是,如果我不喜欢你了,也会告诉你。”
这不是矫情,这也是一种承诺。
“好。”他应道,等很多年很多年以后,等我们白发苍苍成了糟老头,等我们一起进棺材,等我们一起化成灰。
“给我念诗吧,好久没听了。”苏禾示意龙曜轩床头柜子里放着书,那是他托钱奇峰带过来。
龙曜轩的声音磁性质感,读东西很好听,自从他给苏禾读过一本意大利的作品,两人没事的时候,苏禾总会让他读点东西。
这天凌晨,他读的是William Wordsworth的诗。
“What though the radiance which was once so bright ,
Be now for ever taken from my sight;
Though nothing can bring back the hour
Of splendour in the grass; of glory in the flower;
We will grieve not; rather find ,
Strength in what remains behind……”
(曾是如此般闪耀的短暂绚烂,
却永远地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纵使那逝去的时光不可能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