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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2 / 4)

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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