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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3 / 4)

。对士卒一定要威严;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听从号令,打仗才能克敌制胜!”

“我今日颁布《成之法》,正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在此军法之前所犯的过错,按原来的《赵宣子之法》处置,不重新追究!此后若有再犯,绝不饶恕!”

众士卒齐声应道:“唯!

赵无恤很满意,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

当军法由赵无恤亲自颁布时,众军吏和士卒都竖起了耳朵。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视情节轻重,轻者罚粟罚甲,中者杖责,重者斩之!”

身上全是鞭痕的田贲也被强令前来打谷场听训,他听得满头大汗,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会犯下其中一大半禁令。

比如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

尤其是这一条: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妇女,此谓奸军!

而处罚则是:轻者罚粟罚甲,中者杖责,重者斩之!

这一连串的斩字让田贲头皮发麻,暗道君子宽容念旧情,要是用这军法来办他的罪,十颗脑袋都不够砍!自己以后要吸取教训了,得一直活到战阵上,以大功报答君子。

当听到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时,前来旁听的成巫肩膀不安地动了动,无恤要他在民间和军中以鬼神强化君子的无上权威,但除此之外,丝毫不许染指!

跟田贲一样,沦为更卒,被处于耐刑处罚,站在最后一排的井也默默听着。

当听闻“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於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时,面色苍白,比起田贲那好得更快的皮肉鞭伤,他挨的大杖可要难熬得多。

当听到其十六:“主掌钱粮者,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时,计侨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虞喜则默默记下了和自己最相关的第十七条: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

《成之法》,是专门针对士卒的军法,一共十七禁五十四条,视情节轻重,轻者罚甲罚粟,中者杖责,重者斩之!士卒们再也不敢随意处之,而是带着畏惧之心,彻底服从于君子的威仪和禁令。

“火烈,故人不敢蹈之,水柔,故亵玩者多溺!宽则济之以猛,待士卒有了畏惧之心,再加之以宽!”

本着“权不集于一人之手”的思路,赵无恤取消了乡司马同时也执掌军法的权力,转而设立了两个新职位:乡右士师,乡左士师。

二士师以右为尊,右士师掌军法,由王孙期担任。负责民间盗寇诉讼一事的左士师暂时空缺,因为赵无恤尴尬地发现,自己手下还真没什么法律人才。心想着,要不要把泮宫的邓飛忽悠过来做,不过这一小小乡吏的职位,比起庶子大夫籍秦的幕僚更加不如,他或许不会乐意。

幸好地小人寡,诉讼之事,半个月才会碰上一桩,赵无恤干脆自己来审了。也算历练一下,为日后治理更大的邑、县时,制定更规范的民间律法做准备。

而在地方建制上,赵无恤也有动作。他改变了成乡以往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族长既是里胥的传统。将里闾中和大宗关系疏远的小家小户们改为什伍制,设伍长、什长,一般就由兵卒里的土著伍长们直接担任。

如此一来,什伍就可以绕过族长,直接向乡司徒、乡司马,甚至是赵无恤负责。也顺便以防备奸人盗寇为由,从而将各里族长的权力悄悄削弱了。

当然,像后世商鞅那种,严令大族分家为小户,否则重罚的做法,他现在还不能做。时机,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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