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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2 / 4)

,但是偏爱不言自明,说陈妫美好,孟姜更美好,深层之意在说明与卫联姻不如与齐联姻好。

爱情是很奇怪的事情。齐女世人皆喜之,仰之弥高,趋之若骛,唯姬忽易得而不娶,两次拒婚于齐,真正做到了“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必须承认姬忽这个人还是蛮有男子气概和原则的,文姜看人的眼光也不错。在政治婚姻盛行并习以为常的时候,姬忽坚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或者说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没有屈从于齐的强大国势,郑人为他惋惜,他自己却一定不觉得可惜。也许,要一个有志节的男子屈从于比自己更强大的权势之下,是比要他死更艰难的事。

所以不妨把这看作一对贵族青年男女乘车出去游玩的恋歌,男子赞美女子的美貌,觉得她无一处不美不适合自己的心意。赞她如花一样娇艳的脸庞,赞她行动如鸟轻盈飞翔,赞她身份高贵,品德更是美好。那位与他同车的姑娘,正是齐国姜家的大女儿,但此时齐之长女已非文姜,所以也有可能;这诗中说的是孟姜是齐桓公的长女。(孟是老大的意思)

其实诗中赞的究竟是谁,已不重要。文姜,她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像已经厌倦了银幕的巨星一样,不再愿意多在公众面前亮相。

一个可以谢绝繁华,心无波澜的人,外人如何议论都已不能触及她分毫。

余音。从容谢幕,留一点艳光,供后人欣赏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藏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正出兮,展我甥兮。

猗嗟变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齐风?猗嗟》

在没有冷兵器的古代,箭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现在博物馆里留下的古物向我们证明约还在神话传说时代,人们已经开始使用箭羽来谋生制胜了。虽然那东西看起来跟杀伤力还不如我们现在的水果刀。关于箭艺,第一时间想起的是上古时候的后羿。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以箭艺出名的帝王,他被人记取的,不是他短暂地做皇帝的经历,而是他雕弓射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气概。古代的君王,也未必个个是草包,弓马娴熟虽说的不多,却也不少,端地要看这个皇帝他生长环境和志趣,你像明朝中后期的那些皇帝,你不要说叫他拉弓射箭,恐怕连马背都自己上不去。而夏桀,商纣王虽然沉迷于酒色,弓马身手倒是不错的。

《齐风?猗嗟》是赞美少年射手的篇章。有人说是赞美鲁庄公,这种说法也是有迹可循的。据《左传?庄公十一年》载:“乘丘之役(杜注在十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搏之。”南宫长万是当时有名的勇士,由于被鲁庄公射伤脚,才被歂孙活捉的,鲁庄公的射技,由此可以得见。

《诗序》却认为这是“刺”庄公的。按照《诗序》的说法,“鲁庄公英武雄壮,射艺精绝,可惜作为一国之君,却不能防避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子焉。故要以诗刺之。”此说未免武断。做人是自己做出来的,母亲怎样,不代表儿子怎样,烈妇养出不孝子,荡妇却有个好儿子,赵姨娘那样的货色养出贾探春,人与人的不同绝不能一概而论。

还是方玉润说得有理。他在《诗序原始》中说:“此齐人初见庄公而叹其威仪技艺之美。不失为名门之子,而又可以以戡乱才,诚哉,其为齐侯之甥矣!意本赞美,以其母不贤,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刺尔。于是议论纷纷,以‘齐侯之甥’以为微词,将诗人忠厚待人的本意尽情说坏。”细读《猗嗟》可以看出方氏所言不诬。《猗嗟》是“美”庄公,而不是“刺”,我是认同方玉润的说法的。鲁庄公在历史上声名不差,美美他又碍着谁啦?

《猗嗟》的好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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