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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你的夢。我們見了面,沒有握手,你親吻了我的臉頰,說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好遺憾,我希望那個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歡]

「知時。」他第一次用了思索過很多次的稱呼,總想寫在信的開頭,但下筆又動搖。

沒寫完的最後一句話,宋煜看似冷靜地面對面問他。

「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第108章 番外六:if(下篇)

[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時候我正忙著申請大學的事,所以這次回信的間隔時間有些長,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電話, 說你前段時間生了一場病。不知道嚴不嚴重, 希望收到這封信的時候你已經痊癒了。

等到一切塵埃落定, 我就會過去看你。其實我很在意你的體質問題,所以你可以試著寫一份與你日常相處的須知手冊,寄給我,讓我提前熟悉一下, 規避可能會犯的錯。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見面是完美的。]

因為這封信的末尾,樂知時確信, 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義者。

首先他的字跡非常優美, 從童年時的端正到少年時期的初現風格,再到如今的成熟書寫,每一個階段, 樂知時都認認真真地模仿過,所以他寫中文的字跡和宋煜的很像,但又不完全一樣。

其次,宋煜的紙張總是沒有一絲皺褶,也沒有任何多餘的氣味, 一塵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簽名幾乎都毫無差別,如同機器印下的痕跡。如果書信也有品質控制,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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