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死猪不怕开水烫,躺着就完事了。
虽然,听起来全然没有一副万里无一的纵世奇才那种派势,但我还是决定虚心接受,老实躺平。
巴卫倒成了我们三人里,显得最积极和有信心的那个。
他每天准时睡觉,准点起床,雷打不动。
我看着他,仿佛有用不完的毅力,时刻保持着那石头般的心态和死鱼一样的表情,真是由衷的感到羡慕。
对这个世界,我的热情大概还停留在梦和想的阶段。
得益于我从女人洞府里经历的那一切,在看待世界上,我确实获得了一种全新的看法。
以前我总共眼睛去看,耳朵去听,脑子去想。但这些都只是我自己的看法,从来没有一点了解过在我之外的东西。
向内追寻是修炼,向外则是学习。
一直以来,我都是修炼的太多,以至于忘了怎么去思考和学习。
所以,当我看见巴卫那颗炙热的心以及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时,我就在想,我也该做点什么来改变一下自己。
生死在我面前已经不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尤其是我应该已经算是死过两次之后。
在经历的那些变幻里,最让我难以割舍的不再是名利,快乐,甚至是一种兴奋的情绪。而是,渐渐明白,作为一个存在,与别人建立起来的一个个联系是有多么重要。
借由那双眼睛,我感受过在我来到这个世界呱呱落地时看见的第一双来自父母的眼睛,那份惊愕中带着些许惴惴不安。
也想起,曾经那只成了精的黄鼠狼走之前和我说的最后一番话,他叹到“谁最后不得做走狗,但如果有机会,还是得活出个人样”时,那家伙靠在墙上眼望向远方,似乎有更多不得人言的压抑。
不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选择上的一点落差最终让楚清河命丧当场,原本,怀明玉是不会走的。他们可以一起回神皇派,继续去寻找玉姑娘的身世,虽然这对方知有来说有点太残忍了。
“福生…”我默默念起这家伙的名字来,想到曾背着这货一起在山沟沟子里走夜路时,这小子吵着要吃山楂糖。
那时节哪来的野山楂奥。
一口浊气吐出,视线从一片汪洋般的废墟里穿过,直抵达到极远处看见一颗颗明亮着的光点时,我收回神识,朝着身后喊了句“我们应该到了。”
巴卫巨大的身影从我身旁走过,他来到一处山崖边前,在大片大片的黑白色的戈壁前,指着远方那模糊的地平线道“那里?”
很难想象,在层层沙漠掩埋着的道路尽头,竟然真的有生命存在。
铃铛滴溜溜的晃呀。
巴卫仰着头四下张望,我看着好奇,于是问他怎么了。
“你听到了吗?”巴卫说着。
四周,风沙的声音已经吹了很久,从我来的那天起,就没有断过。
“什么?”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无论是风尘还是人群往来,一颗细小的灰尘撞击向另一面的骚动,这一切并没有与先前有任何的变化。
直到,骆驼的蹄掌重重踩下,壮硕身躯摇晃着,连带着身上捆绑着的铃铛也在阵阵作响。
驼铃的声音和南方挂在家门上的风铃有所不同。
它造型粗犷,内里的撞芯也是拿拇指大的铁蛋做的,敲起来有种沉闷的回响,伴随着一步一趋,身后的队伍便在风沙里,摇晃着向前走着。
其实我也只是从旁人的叙述中才知晓广漠的沙地理还有这么个玩意。
第一次见还是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呀,就着我这个土货笑了有半晌,最终,在赶到赫穆西之前,将那两只驮了我们有一路的家伙给安置在了那里。
以巴卫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