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家,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夫妻应相互关爱,相互理解,共同营造温馨、和谐之家庭氛围。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维护家庭之团结。
其六,平等持家制度仅适用于一夫一妻家庭!有平妻、妾室、陪床丫鬟、平夫、妾夫、随夫(指女家主临时的男人)的一律不适用。
《男女平等持家制度》之颁布,乃大夏朝之幸事,亦是天下男女之幸事。愿天下一夫一妻的家庭,皆能遵循此制度,平等相待,共同持家,创造幸福美满之生活。愿大夏朝繁荣昌盛,长治久安!
《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并行制度》
夫天地之生人,一阴一阳,一男一女,夫妇之义,由此始也。然古之婚姻制度,多以男尊女卑为纲,一夫多妻,妻妾成群,女子则从一而终,不得再嫁。此制虽行之久矣,然其不合理之处,亦日益彰显。
今我大夏朝,以李承乾为君,英明神武,广纳贤才,不拘一格。其妃子皇后,多为女将军,朝廷官员,亦有不少女子。男女平等之理念,深入人心。为顺应时代潮流,特颁布《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并行制度》,以保障男女平等之权利。
其一,一夫多妻制。男子可娶多妻,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1. 娶妻需经女方同意,不得强迫。
2. 正妻和平妻地位平等,不得有贵贱之分。妾室和陪床丫鬟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3. 丈夫需对妻子尽到抚养、照顾之责,不得虐待、遗弃。
4. 正妻有权参与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产。
其二,一妻多夫制。女子亦可嫁多夫,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1. 本制度适用于女性主家主家庭或家族,男方系入赘,子女需跟女方姓的家庭。
2. 主夫地位相当于男子主家的正妻,其他夫类似于其他男子主家家庭的妾室地位,不分大小。
3. 妻子需对丈夫尽到抚养、照顾之责,不得虐待、遗弃。
4. 主夫有权参与家庭事务,但需主家女授权,主夫对家庭财产没有处分权。平夫和妾夫需尊重主夫,不得在外有不道德的行为。
5.一妻多夫家庭主家女随时有权休夫,不分主夫和平夫、妾夫。
其三,婚姻自由。男女双方有权自主选择婚姻对象,不受门第、财富等因素之限制。
其四,离婚制度。遵循家主休弃原则,男子主家的可以休妻(女方如有功名则不在此限,或者女方功名大于男方,这时需请官府或者皇帝裁决!),女子主家的可以休夫,仅限正室(男女皆同)。其他夫的家主随时可以请他(她)离家,仅需一张革书即可。
其五,法律保障。对于违反本制度者,依法予以惩处。同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婚姻纠纷,保障男女之权利。
《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并行制度》之颁布,旨在打破传统婚姻制度之束缚,实现男女平等之目标。然此制初行,或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望我大夏朝之臣民,共同努力,推动此制之实施,为男女平等之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