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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马卖给罗家还是赵家 (1 / 2)

冀州刺史部常山郡真定镇,有两个武家大族,一个是罗家,一个是赵家。

罗家家主罗艺,在幽州刺史部右北平郡任郡丞,是右北平郡除了太守外的第二号人物。

罗艺有两个儿子,长子罗松,次子罗成,没错就是隋唐四绝之一的罗松,隋唐十三杰排名第七的罗成。

当然罗艺最厉害的就是他麾下的一支特种部队“燕云十八骑”。

后世史书上是这样称赞“燕云十八骑”的:“快如风,烈如火,所到之处,寸草不留。强弓弯刀,善骑善射,以一敌百,未尝一败。”

这十八位骑士,均来自幽燕之地,他们身披寒衣,佩戴弯刀,面遮黑巾,只露出炯炯有神的双眼。他们驰骋于大漠草原之间,极少涉足中原,然而每一次的出现,都伴随着一场惊心动魄的杀戮。当外族入侵时,他们曾一举歼灭数千敌军,使外族胆寒,常年不敢越雷池一步。

赵家家主赵安,曾经在洛阳朝廷中任羽林中郎将,后面因为得罪了宦官张让,丢了官位,回到家乡常山真定。

赵安也有两个儿子,长子赵风、字青龙,次子赵云、字子龙,两个儿子都是在龙年出生的,所以字里面都带着龙。

吕布带着马队来到常山郡,因为天色已晚,就找了一个大户人家借宿,这个大户人家正是罗家。

罗家少主罗松热情的招待吕布一行人,

看到吕布马队的马匹,罗松眼前一亮,这可都是上好的蒙古马啊。

这个年代,有蒙古马、大宛马、云南马三个品种的马匹,其中蒙古马和大宛马因为个头大,耐力强,被当做骑兵的坐骑使用,并州、幽州骑兵多用蒙古马,凉州骑兵多用大宛马,云南马则多作为运输使用。

“马贩,敢问你这马是怎么卖的?”

罗松直接开门见山问道。

“这些可都是上好的蒙古马,今天感谢贵主人留宿,本来我打算去邺城卖的,价格是一百石粮食换一匹马。既然贵主人想要,那就八十石粮食换一匹马。”

吕布直接报出了市场价格的两倍,给罗松留下了一个砍价的空间。

听到一匹马要八十石粮食,罗松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这人也太黑了!马虽好,但是价格也太贵了。我得砍砍价。”

“马贩,你这开出的价格有点高了,能否酌情减少一些?我要的数量大。”

“贵主人需要多少马?”

“五百匹,不,我要八百匹。”

罗松为什么要买这么多马?原因就是困扰常山郡的黑山贼。自从张燕在太行山称王称霸后,时不时就会派兵下山劫掠州县,常山郡时常遭到劫掠。张燕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搞到了大量的战马,组建了一支千人的骑兵。冀州不产马,整个州刺史部满打满算也没有一千匹马。罗松希望通过组建一支骑兵,来抵抗黑山军,让刺史府知道自己的能力,从而踏上从政的青云路。

吕布自然不知道罗松的这点心思,他只当罗松是个人傻钱多的大户,必须狠狠地宰一刀,他思索了一番,开口道:“贵主人要这么多马,那我就忍痛再砍一刀,六十石粮食,一匹马,不能再少了,我是从漠北鲜卑那里买来的马,本钱花了不少,加上这一路上的花费,再少我可就要亏本了。

说完之后,吕布脸不红心不跳的看向罗松,他说的也没错,这些马确实是从鲜卑人手里得到的。

买卖就是一个买,一个卖,价格谈好了什么都好说。

罗松咬咬牙,点头同意,两人约定好明天一早,就前往当地的榷场签订契约文书,一手交粮,一手交马。

当天夜里,吕布叫来雄阔海,暗暗吩咐他前往太行山一趟。

第二日清晨,吕布一行人早早起床,带上马匹,往真定镇的榷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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