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5部分 (2 / 4)

都是由皇帝亲点的,所以特别荣耀,披红戴花,巡游街市,万人仰慕,观者塞途。有人认为“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燕,逐强番于穷漠,凯歌老还,献捷太庙,其荣也不及也。”科举考试的内容是否妥当,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来说,在宋代才真正完善起来的科举制度确实是最公平的。你虽然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住在穷乡僻壤,只要你想来应考,各级地方官一定能向你提出援助,供给你的沿途食宿。不论穷富,不论贵贱,考中的机会是均等的。所以在两宋的300多年中间,“白屋出公卿”的例子很多。两汉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不公平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唐代虽然有了科举,但是求官之道甚多,不止科举一途。到了宋代,文官制度建立,做官只有科举一途,这就公平多了。全国的老百姓,不论你是什么民族,不论你是什么出身,只要读书有成,能够考中,就能得到朝廷的承认,开始掌握国家权力。对于中华文化的形成,这对于促成中华民族的大团结,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惟一令人感到遗憾的,就是女子不能应考。尽管中国从古以来就出过一些才女,唐代还出了一位女皇帝武则天,但是就是解决不了女子应考的问题。如果人类到了今天还做不到男女平等,现在世界主流文化基督教文化,认为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造成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责备一千年前的宋代不让女子应考!话又说回来,宋代虽然不让女子应考,却在另一个领域中对许多才女网开一面,让她们脱颖而出。这就是宋代让一批妇女入了乐籍(乐户的户口),成为伎女。一提到伎女,今人就会发生误会,以为是卖淫的性工作者。其实,在当时,伎女是指有技艺的女人,也就是女艺人,女演员,即以歌舞为业的女子。后来“伎”、“妓”混用,分辨不清,《现代汉语辞典》中虽还有“伎”字,只指“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现代已经不用。既然大家已经只用“妓”字,不用“伎”字,把“以歌舞为业的女子”、“以卖淫为业的女子”混为一谈,也就并不奇怪。好在宋代还有一些法令规定,遇到喜庆节日,将帅、郡守等官可以用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荐枕席”(引自《委巷丛谈》)。既然是妓女,为什么不许陪人睡觉(私荐枕席)?由于有了这么一条规定,就能证明当时的官妓只不过是艺人,是文艺工作者,并不是卖淫的妓女。

宋代的妓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妓,也就是吃皇粮、拿国家工资,本人在官府或军队里占了编制的,有如地方上或者军队里的文工团员。他们正式工作是演出,不得与个别官员有性行为。在军队里的又称军妓或营妓。当然,规定是规定,实际情况是另一回事。官妓与官员们有交往是可以的,二者之间有没有性行为则是一件说不清楚的事了。第二类是家妓,她们的身份在妾婢之间,与家主之间的关系是主奴关系,可以被人卖来卖去。第三类是私妓,凡是在市井中公开营业的都称私妓,私妓的门类十分复杂。有在三瓦两舍中表演歌舞的,有说书卖唱的,有在大酒楼中陪酒的,好像现在的坐台小姐。大多数都是卖艺不卖身,那种卖艺又卖身或者说光是卖身的“土娼”只是少数。这官妓、家妓、私妓三种不同的身份不是固定不变,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她们或者是被人卖来卖去,或者因为色艺双绝,迅速走红,成为富人,但是仍然是一个没法跳槽的女奴,做不了自由人。要想除去乐籍,需要用不少的钱,费不少的事,还要有人接受。出身于乐籍的姑娘,不论你有多大的能耐,一般只能嫁给人家当小妾,要想当正式的夫人或者自己当官几乎都是不可能的。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出身妓女,她是因为击鼓战金山,自己立了战功才被破格任官,要想破格决非易事。

在专制王朝时代,特别是宋王朝,要想当才子,并不是难事,朝廷鼓励,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