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枪与大刀又交锋在一起,只是叮叮当当打个热闹,还是分不出个高低。
“这张锦荣,如今还真是了不得。”
看着张绣活跃的身影,刘瑞不由感慨了一句,随后响起林立对自己寄予的期望,心中一振,握紧了双拳。
而这时
“杀!”
“死来!”
“要你命!”
声声暴喝,明明方才还累得气喘如牛,这叫起来却是中气十足竟也较上了劲。陡然!
“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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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枪将刀客传待续
若是有人询问起那天比试的结果,草原上的牧民们会相互看几眼,然后讷讷的说不清楚。
还记得那日的阳光,那漫天飞舞的尘土中兵刃的交接声与粗着大嗓子的厮杀声。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莫说这些寻常人,就是有些武力的刘瑞回忆起来,也只是摇摇头,然后揣测一般缓缓说道:
“张将军赢了,吧?”
此前,张绣凭着一颗好胜心,闭门苦练,将必杀技暴雨练到了熟练的境界,在厮杀的正酣时,一鼓作气的使了出来。
铺天盖地的枪芒、劲气若天女散花,从那疾旋的枪尖射出,秒秒钟,便笼罩了二人的战局。庞德受这一击暂且不说,那些无辜的、散落的尘土刚刚有了平静的趋势,又因那激荡的枪芒,宛似黎明之时的夜莺般不情不愿的被粗鲁的大汉唤起。
庞德使得是一柄鎏金大刀,刀身很长,正和他马上大将的身份。武艺不算精妙,一招一式都是从夺人性命的战场领悟出来,胜在简单而最为有效。阵前与人单挑,骑马相错的刹那,白练般刀光一闪,闷声发大财的便取了敌将首级。
面对数不清的枪芒,庞德根本无法以大刀将其一一击落,而他也没有这意思。
二人因为厮杀,本就贴的极近。张绣舞着金枪,双手若转轮般射来射去,双脚却是扎在地上,不得动弹。
“嗤!”“嗤!”
枪芒入体,鲜血四溢,庞德吃痛,怒吼连连,不退反进,手中拖刀,顶着气劲,当头一劈!
“一击!”
一丈长的雪白刀身高高扬起,扬至巅峰,毫不犹豫的便是照头斩落。其势其疾,在昏黑的尘土中,就像是暴雨之时伴舞的雷霆。
因怒吼和全力劈斩,庞德的脸有些狰狞,一双眼血红红的透着无尽杀气、
你的枪芒再多,射在我身上,顶多流些血留些洞,而我这一刀砍实了,你可还有命在?
劈斩是最为快速的一件事了,但时间便像是有魔力干扰,无限性缓慢下来,那一刀好像百年前就悬到了张绣头顶,而百年过后,却似风烛残年的老者的步子,慢得叫人揪心。
张绣是有脑子的,自己的劲气与庞德的大刀,哪个更为锋利,他心里有数。
若是能将庞德射死,纵使自己被一刀两断,张绣也不会有丝毫犹豫。可若是自己的一条命,只能换来别人的重伤,那谁是胜利者,谁又输了,岂不是一目了然。
就是千万道心思,那也是一念间。
手头的旋转没有犹豫停歇,张绣咬着牙,红光广盛的像是红莲火焰,体内的气猛然提升到了极限,舞成车轮的金枪此刻因高速而连成一片,死死盯着大刀算着来势,瞅准时机以虎头枪尖直直撞上刀口。
不是非要硬刚,而是闪躲已经来不及。
“铛!”
高速转动的电机里伸进来一根钢管。
枪折,刀卷。
激烈触碰之下,火星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