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再坐一会儿。”
闻人臻毫不犹豫地脱下了身上的西装外套,披到沈念初身上,她笑意盈盈,觉得很满足。
“臻哥哥,你今天是不是不高兴我叫你来这样的纪念会啊?”
她呢喃道。她其实也是心血来潮,他们的恋情还是私底下的,没人知道,这是一个契机,她会渐渐向所有的人公布的。
她纤白的手,慢慢爬上他冷峻的脸,暗暗发誓道,这样的男人,天底下除了她沈念初能够拥有,没有人能够拥有他。
“臻哥哥……”
“还是走吧,有些晚了,我送你回家。”
他起身,顺带地,将她也给拉了起来。
“我们去吃夜宵吧,我好像有点饿了。”
沈念初又有了新建议。
“你不是正在减肥吗?”
闻人臻不敢苟同地问道,她说过的话,天天在他耳边念叨着,他就算当耳边风,也一不留神给记下来了。
“一夜不减肥,没事的。”
“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减肥前。”
他冷不防冒出这么一句话。
沈念初还真被他给骇住了,他甚少说笑话,连冷笑话也很少说,真没想到还能够爆出这么一句惊人惊语。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是士别好几年,你都学会说笑话了啊。”
沈念初忍不住取笑道。
他一愣,抿了抿唇,是啊,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便变得不爱言辞了。
跟她在一起,说的话还算多了。
“臻哥哥,吃夜宵去,就冲你这句话,今天我也要吃到撑死。”
沈念初斗志昂扬地说道,下颔抬得高高的,像是高傲的孔雀。
小时候的她,也经常这样,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看到她,总让他回想起过去,美好的跟不美好的,时刻督促鞭笞着他前进。
吃完了夜宵,沈念初倒是没有吃到撑死,倒是闻人臻吃了不少。
送完沈念初,他直接回了酒店,他其实也不是只有一处房产,但是其它手头的住处,都没有经人打扫过,不能立即搬进去。
等过段时间再看看房子,找一处离公司近点的公寓,手头上的那些住处都离得有些远,原本跟季璃昕的婚房也是离自己的公司有点远的。
不过当初选那里,是因为那边的环境好,适合居住,他想她反正都不上班,就选一处环境设施好些的。
一年多的婚姻,好像就那时偏向她,后来对她都是不冷不热。
她倒是挺安然的,一点埋怨也没有,很会过日子,或许也是没有把自己放在心头吧,即便几天不回家,每次回来,她还是淡淡地一笑,不会追问消失的那些时日自己去了哪里。
即便是自己身上沾染了别的女人的香水味或者衣服上有口红,她还是不闻不问,典型的贤妻,打着灯笼都难找。
好友沈童曾跟自己抱怨他的前妻,说他的前妻没事就爱吃干醋,就算没有的事情,也会被她那个有臆想症的脑子给臆想出来,典型的无事生非头一号种子人物。
沈童的离婚,是实在受不了妻子的胡搅蛮缠,他说他以后要是找老婆,肯定要找个跟他前妻截然相反的女人。
沈童是念初的堂哥,大了自己五岁,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长得一副花花大少的模样,也难怪成天被一群女人虎视眈眈着,加上结婚之前,他风流得很,也难怪他前妻成天疑神疑鬼。
沈童的座右铭是“每个花花大少曾经都是纯情少男过”,有些好笑。
他想,当初自己娶季璃昕,有几分是受了沈童的影响,觉得这样不吵不闹的女人,比较适合过日子,不会平白无故给自己添烦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