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箭头上的毒大部分已经跟着血水流出来了。二爷没什么大碍,只是失了些血,让他休养几天,调养一下就会复原的。”
听到这番宣告,两个女人才松了口气,连忙道谢。
宋青云和白晓月听了,不约而同的道﹕“这是应该的。”
发现对方和自个儿异口同声,夫妇俩互看一眼,不由得笑了。
宋青云见妻子手上还沾着些黑血,温柔的拉着她的手到一旁以清水洗净,然后拿布擦干。
冷氏先行到了床边看顾儿子,小楼的视线却离不开在桌旁的这封登对的夫妻。
还未嫁进风云阁前,她当然见过这位名闻京城、温柔俊帅的宋青云,还见过好几次;但当时她总觉得这人看起来好虚幻,有着那种高不可攀、不可侵犯的光环,是那种圣人般的好好公子,但不像是真人,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可是如今他的表情变得比较生动,好像从圣人变成会动的凡人,整个人活起来一般;也许这是和他复明的双眼有关吧!抑或是和他新娶的媳妇有关!
瞧他一双眼,从刚刚就全神贯注、温柔的看着晓月。
他们俩一举一动皆表达出对另一半的爱恋,那种两人间毋需言语的默契和相互的关心,让小楼不禁羡慕起来。
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如此在乎她?
小楼低首看着床上仍在昏迷中的夫婿,只能低叹。
唉,小胡子的风流花心是全城皆知的,这辈子要他只爱她一人,只怕是绝不可能。
不一会儿,冷氏回房休息,宋氏夫妇也一起离开。
因为小胡子是她的夫婿,理所当然的,在他尚未清醒前,照顾他的重责大任便落在小楼的身上。
不过据晓月的说法,他目前只是在昏睡已无大碍了,那么大个人躺在床上既没发烧也未失温,她除了盯着他看,什么也不用做。
好无聊啊……
她已经瞪着他看了一个下午,他嘴上那两撇胡子有几根毛都快被她数得一清二楚了,接下来要干嘛?数眉毛吗?
唉,这笨蛋怎么那么喜欢管闲事?听那两个抬他回来的人说了当时的情形,她真想敲他一脑袋。爱管闲事也就算了,亏这家伙还算是武功高强,竟然连支飞箭都闪不过,贡是笨死了。害她现在得像坐牢似的坐在房里顾着他,等这位大爷清醒过来。
手里拿着绣线和固定好的绢布,她有一针没一针的绣着一只鸳鸯,不时抬头看看他的状况。
说来好笑,她会捺着性子乖乖的学绣花,还是拜他所赐……好吧,事实是,她会想学很多东西,都是拜他所赐。因为当年被他那么一骂,心中也知道他是对的,不服输的个性让她开始努力的学习,学习做个有用的人,而不是不知死活的米虫。
刚开始是因为不服输,后来则是慢慢发现这世上真的有许多好玩、让她大开眼界的东西,值得让她好好学上一番。
在那之前,她从不知道原来餐桌上的肉便是田园中那些人家养的鸡鸭牛羊,当然也不知道那是经过怎样的几道手续变成美食好菜;更不晓得原来那些可口的糕饼竟是金黄色的麦子和绿豆做的,还有身上穿的衣料有些还是虫儿口中吐出来的丝做成的。
太多大多的东西让她耳目一新、大感惊奇了,不知不觉地,她越学越有劲;而且学会了一样东西,然后现给别人看的成就感,实在是无法比拟。
她现在已经很难想像当年的她是多么无知。她喜欢知道一切事物的感觉,她想她是喜欢知识的。当然知识不一定要从书上学习,虽说这样能吸收较多的东西,但她特别喜欢亲身体验。尤其是身旁的事物,学起来较能记得清楚。
所以……或许她还应该感谢他?
小楼瞄他一眼,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