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疯狂的迷恋着他,一遍又一遍的幻想自己就是最终和他一起归隐的朱七七,现在自己真成了朱七七了,却反而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之中。
毕竟我已不再是原著中那个天真的只一味地追求爱情的朱七七了,没错,小时候我是把沈浪列为梦中情人的不二人选,也曾一度将他作为择偶的标准,幼稚地发誓说要嫁就嫁象沈浪一样的男人。
可是,现在呢?我苦笑。对于屡经感情风雨,对人生有了全新感悟的我来说,这个比风还捉摸不定的男人,无疑已不再是我最佳的选择。
我理想的爱人,他可以贫穷,可以潦倒,也可以相貌平平,却不能在心中同时放两个女人,如果对感情不能忠贞,我宁可不要。
当成年后再次阅读原著,我对这一段纠缠的感情又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在沈浪和朱七七的感情里,双方的付出始终是不平衡的,朱七七为了得到沈浪的爱,不惜奔波千里,顶着严寒追寻情郎的踪迹,又为了获得沈浪的另眼相看而屡入虎穴,几经屈辱,后来更是因爱成恨而误中王怜花之计,自己也险些失去清白,可她这般倾其所有的感情投入,换回的依然却是沈浪的一次次冰冷的推拒,得到的也只是沈浪的一部分感情。
他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善于以柔弱博取同情、心中却被仇恨充斥的可恨又可怜的白飞飞,纵使被白飞飞一次又一次地设计,到最后他依然不肯放弃救她。
或者说,即便是朱七七和白飞飞加起来,也依然重不过他心中的大义和私仇,为了伸张武林正义也为了为父报仇,他必须除去一切的罪魁祸首——快乐王!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舍弃七七,也可以舍弃飞飞,可以舍弃一生的儿女私情,甚至,他也愿意孤独一生。
而我,我的愿望其实很小很小,我不稀罕什么荣华富贵,也不要一生锦衣玉食,更不需要什么绝世的姿容和强权势力,我只希望能拥有一个我爱的也只爱我的他,每天清晨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他安睡在身边,与我共同迎接新的一天;不管日子有再多的忙碌,也能和他一起平静地吃完早餐;只要有他在身旁,便是海角天涯刀山火海,我都愿意伴随;也不管生活有多艰难困苦,彼此都能相互扶持患难与共。
我还希望能和我爱的人生一两个孩子,一起全心的抚养他们长大,快快乐乐地享受人生本来就该拥有的幸福和平静。
或许,那性情率真豪爽的男子汉熊猫儿才是我最好的归宿,虽然他的相貌和智慧都比不上沈浪和王怜花,武功也不是最好的,还是个混混的头头,是个标准的酒鬼,但他对朱七七的感情绝对是真挚的,也只有他才会没有任何条件的纵容朱七七,陪她一起胡闹一起开心,并给她最宽容的对待,更重要的是,他懂感情更重感情,比沈浪更为感性!
如果说沈浪是个完美的神,那熊猫儿就是个有缺陷的人类,爱上博爱的神对于追求唯一的我来说,也许会很幸福,但同样的也必定会很痛苦,与其痛苦不如不要,再说了,谁敢说朱七七和熊猫儿就不能成为合适的一对呢?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整夜,时而流泪时而微笑,时而叹息时而感动,痴痴狂狂,如疯如颠,直到天明,才迷迷糊糊地合上了眼。
次日中午时分,我才悠然醒转,依然平静无梦。
午后,我前来探视的二姨娘被抱出屋外,重又见到了眼前比苏州园林还要鲜明真实的华美建筑。
嗅着醉人的花香,感受着暖风的抚慰,再看看头顶的蓝天和漂浮在其中的姿态万千的白云,我忽然想起六个字来: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我已经托生到这个异世界,成为了朱七七,那么就让故事顺其自然的发展吧!何况我现在还只是婴儿,谈什么都是为时过早,更何况故事的真正发生时间起码已是十几年以后了,我又何必先杞人忧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