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衍眼眸亮亮地看着我,随即黯淡下,有些为难道:“我可否先欠着?”
我笑着抱住他的头:“你不用欠啊!虽说现在外头战乱纷纷,但只要和你在一起,观烽火也没关系,更何况我觉得这样的蜜月也很有意思。”
高衍叹了口气:“观风景变成观烽火?我实在不想带你一起去受那些奔波劳累的苦,过那种时时刻刻都危险的日子。可又想你能够时时看到你......”
我用手指抵在他唇畔:“那就这么定了!婚礼一切从简,拜个堂就好了,什么宴席都省了,然后,我们一起长歌万里、金戈铁马。”
作者有话要说:这这这感情稳定以后还真不好写,偶总不能章章写H吧~~不能吧不能吧,这太挑战偶了,嘿嘿唯美一点吧就
☆、连理,携手
事情总是变化比预料更快,宛阳城的饥荒才刚刚缓解,得到喘息的郭氏就趁机反扑回来,前线军情紧急,高衍决定不等中秋,婚礼提前,临出发前必须把婚事办了。
一场仓促而简单的婚礼,全权由我策划,能省的都省了,到最后真的只剩下一场拜堂,唯一用了心的就是身上的红色的长裙。这样的简约却让我感到格外的庄重。我一向认为古代婚礼最核心的部分就是拜堂,不像现代有结婚证,那个时候,对着天地、父母和彼此的三拜就代表了一种无形的约束,记载着誓言与责任。
红烛高照,喜堂上首供奉着景国高祖皇帝高旻、宣和皇后黎诗翎,还有高衍父母故太子和太子妃的灵位。视线被喜帕挡住,在喜娘牵引下迈入喜堂,心跳得愈发厉害。六年前,我刚到这个时空的时候,曾经被当做宇文韵玦的替身嫁入宫中,只是身为妾室,我并没有和太子拜过堂。没有想到时隔六年,我能和自己真正爱的人行礼成婚。
视线只能看到裙下附近的一块位置,那么多双脚,那么多各色的衣摆,让我茫然之间又生出些惶惑不安。直到看见那双乌黑的皂靴和大红喜服的下摆,心顿时莫名安定,可又在下一秒掀起了滔天巨浪。这个人,就是我执手一生的人了。
他上前来牵住喜娘递给他的红绸手牵,我将另一端紧紧攥在手心,每走一步都仿佛行走在云端,无尽的欢喜伴着这些年的怅然在心底涨得满满的。
三拜天地的唱颂响起,一拜天地,让天地作证我们携手一生的祈愿,二拜高堂,请高氏先祖在天之灵保佑我们白首到老。最后一声“夫妻交拜”,我的喜帕与他的发冠轻轻相擦。在“送入洞房”的唱颂和一阵阵热闹的欢呼中,我随着他的步伐往外走,将忧伤和痛苦都抛在身后,从此以后,只跟他走。
洞房里,隔着红艳的喜帕,四处都是一片流光溢彩的红色,朦朦胧胧感觉到红烛的光芒,他明明就站在近处,却似定住般久久凝望,迟迟不来揭喜帕。
在我沉不住气忍不住要催促的时候,他突然举步上前,伸手轻轻掀起了喜帕。我忍不住倒抽了口气,从未看到过身穿红衣的高衍,印象中他总是一身玄黑衣服,威严冷峻。就连上次和顾梦瑗成婚的当天了,他也没有着大红喜服,只是一身常服。不过这样也才对,本来第一次看丈夫穿喜服,就应该在自己的婚礼上。
袖口云纹滚边,金线绣蟠龙的红色喜服穿在他身上,于喜庆中还兀自带着一股气势。他黑曜石般的眸子也被染上了一层烛光蒙上了一层温馨的橙色,这屋里的暖色系甚至将他冷峻的脸颊修成了柔和的弧度,嘴角噙着的那丝笑意也沾染着幸福的味道。
四眸相对,我对着他嫣然一笑:“夫君今日穿红衣,可比我还俏丽。”
他也一笑,毫不介意我的搞怪,伸手抓过我的左手。我还未反应过来,便有一样东西顺着无名指的指尖滑到了关节处。我讶然望去,只见一枚金指环缓缓下移,套在了我无名指上,指环上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