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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2 / 5)

眼一枚。

关鲲凌站起身,淡淡道:“我去做饭。”

田桑桑眉心一跳:“别!”

几乎是脱口而出,把赵纯给吓到了。

知情人士孟书言转了转眼珠,关阿姨啥都都好,就是做饭不好吃~~!

关鲲凌投来浅浅的受伤的眼神。

田桑桑笑道:“东西已经买好了,今天就吃火锅吧,又方便又快速。我去弄就好,鲲凌你也不会。”

“你指挥。”关鲲凌坚决不让她碰东西:“我来做。”

好在吃火锅很方便,不麻烦。只要准备好东西,把食材洗干净就可以了。考虑到赵纯有病在身,田桑桑准备的汤底没有加辣的。

510 瑶儿的公道

陆迟被调回京城当职,去部队里报道了。

他正好和江景怀在同一个集团军下。

报道完,他没急着回家,而是先了解了一番部队的近况。

意想不到的是,不过一年的时间,这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前阵子去前线参战的,但凡有回来的,有立功的,都被升了职。尤其是江景怀,立的还是一等功。他现在算是他的上司了。

命真大啊,好命的人。

也是,活着也好。他从来没想过要他死,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还希望他留着一条命,看他娶鲲凌。

陆迟那次没去,他父亲劝他去前线锻炼,但他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无非是,怕出了点什么意外,不能再为他做事了。

像这种去前线的任务,接到的就有很多**。有些**一腔热血,自愿参加;有些摊上这种事,不愿意去是可以推辞的。他自己就属于第二种。

他贪生怕死呗,这点他愿意承认。胆子小,老毛病,一直被人看不起的毛病。他知道有很多人嘲笑他,背后说他是缩头乌龟。

可那又能怎么样?保住一条命,不做无谓的牺牲,才能笑到最后。

那种危险的工作,他不愿意去做,一个不慎,他就没命回来了。他还没得到鲲凌呢,他真是舍不得死。

牺牲,对一个军人来说,是最大的荣耀。

而对他陆迟来说,他是不屑一顾的。他从小,就没想过要继承父志,他只想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平平淡淡,简简单单。胸无大志也好,胆小懦弱也好,他就是要安安稳稳。那些大事,就留给那些所谓怀着崇高的理想的人去做吧!

直到出了江佳琦的事儿,他就更没想了。如果不是那次变故,他根本不可能参军。他是被逼的。从佳琦死了以后,他的人生就一团糟了。

李琼儿特意换了一套新的衣服,是一条浅绿色的紧身旗袍。

她的头发挽成了一个鬓,戴了金色的耳环,戴了珍珠项链。

端庄优雅,这是她一贯喜欢的风格。

“桂婶,今天陆迟回来,午饭做的丰盛些。”

“好的,太太。”

李琼儿看着桂婶忙上忙下的模样,眼睛忽然湿润了。

多少年前,她妈妈还是陆迟家的保姆,就经常这样忙上忙下。那时候她总是躲在暗处,看着当时的陆夫人,她雍容华贵,仪态万千。她于是悄悄地模仿,模仿他们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后来她妈妈病死了,是肺结核。她亲眼瞧见,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苍白下去,干枯下去,最后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过度劳累,说的就是她妈妈,她是个命苦的女人,这是命。

有些人劳累一辈子,有些人富贵一辈子。

是劳累命没关系,富贵靠自己争取。

李琼儿站在大门苦等,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疲惫归来的陆迟。

夫妻俩很久没见,陆迟还是那斯文儒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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