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沾满了酒渍,身上的白色衬衫沾满了尘土,胳膊上渗着血,似乎是受伤了。
安念看了看少年的长相,细碎的额发半遮着眉毛,脸部的线条完美至极,狭长的凤眸旁坠着一颗泪痣,泪眼朦胧,惹人怜惜,跟几年前相比,倒是长开了。
后面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紧跟着冲了出来想把男孩拽回去,却在看到安念那张脸时站住了脚,“安小姐,您怎么在这里,您这是也看上了他?”
安念发觉握住她脚踝的手似乎更用力了一些,只好微微颔首。
中年男人感到有些可惜,毕竟这小子实在是长得太好了,说是极品也不为过,不过终究是财帛动人心,色心比不得利益来的长久,中年男人笑着道:“那这小子我就孝敬给安小姐了,安小姐慢慢享用。”
等到中年男人离开后,安念道:“你要抓着我到什么时候?”
宋初言顿时觉得手下的皮肤有些烫人,连忙放开了手,不过还是解释道:“我没力气,站不起来。”刚刚那个男人喂他吃了药。
安念吩咐了后面的保镖,宋初言只觉得似乎有人背着自己,随后一阵冷风拂面,才让他清醒了神志。
“今天不回家了,去御景山庄。”
御景山庄是安念成人礼时,父亲送给他的,依山傍水,景色宜人。只是安念很少过来住,御景山庄再好,她一个人终究是有些孤单。
那边,宋初言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柔软的大床上,手背上还插着针,胳膊上的伤口已经被人处理过了,想起昨日发生的事,宋初言不禁感到有些头疼。
他父亲早逝,母亲因为过度劳累生了病,需要极大一笔治疗费,还有一个妹妹年纪还小,需要上学,所以还在读大学的宋初言不得不选择了一个来钱最快的方式。
本来他只卖酒,可因为过于优越的长相有许多客人点他陪酒,而且出手极其大方,对于这时的宋初言来说他不得不接受。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即便陪酒他也没想过要出卖自己的身体,直到遇见了李明。这人成日骚扰他,宋初言再三拒绝也无济于事,直到今天,李明居然在酒里下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