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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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