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44章 河南双尸悬案3 (1 / 2)

本案当中的关键证据——精斑,修武县警方整整保存了30年。

用时任法医王卫华的话来说:我手上的案子破不掉,是由于技术的限制。

只要我把物证保存好了,下一代警察是有机会、有可能把这个案子破掉的。

2010年。

焦作市公安局建立了DNA数据库。

修武警方就做了一次比对,没有比对成功。

2012年。

公安部的DNA数据库进一步完善。

修武警方又做了一次比对,仍然没有结果。

当年刚刚加入警察部队的办案人员范新河,已经成为了修武县公安局的刑侦副局长。

直到2016年5月。

河南省公安厅DNA数据库的比对显示,当年强奸杀害魏淑敏的凶手精斑样本的比对有了重大的进展。

报告显示。

在商丘市宁陵县,距离修武县大约200公里的史姓家族DNA男性Y值数据与犯罪嫌疑人属同一家系!

根据报告提供的线索,比对成功的史姓家族人员为75岁的史从朗。

但这显然是与当年所推断嫌疑人的年龄不符!

因为DNA比对需要时间。

办案人员先对史从朗进行采血,然后送到离这最近的商丘市公安局DNA室进行比对,随后对史从朗进行询问。

询问的过程大家始终非常放松,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范新河并不急于切入正题。

就在看似不经意的一问一答之间,范新河慢慢了解到了相关案件信息。

据了解史从朗农闲时做木工,所接的活儿也都是附近几个村子。

最远的一个地方是在30年前去过修武。

协同办案的三地民警都非常的激动,感觉案件就要破了。

然而,就在办案人员将史从朗带到了宁陵县公安局准备进一步侦查的时候,商丘市公安局却传达了让所有民警都难以置信的消息。

根据商丘市公安局DNA室出具的报告,史从朗的DNA样本和修武县1991年“5.23”案件的精斑样本,并不属于同一个人。

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专家给出了一个科学的说法。

根据遗传学规律推测,魏淑敏体内的精斑如果不是史从朗的,那就应该是其后代的。

也就是说,凶手有可能是史老汉的儿子,也有可能是史老汉的孙子。

那么,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史从朗,DNA男性Y值数据来讲,史从朗的直系亲属也应该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很快便将史从朗3个儿子DNA进行采集比对。

但让所有人大失所望的是,比对结果并不吻合!

难道是数据出了问题?

根据户籍信息显示,史从朗还有一个儿子,叫史家周。

十年前得了肝炎,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晚期了。

由于家里比较穷,没有钱治疗,没过多久就死亡了。

案发当年28岁,最符合警方推断的年龄条件。

对于谈论这个活在10年前的人,村民们都显得极为的隐晦。

负责前期情报工作的侦查员,多次往返于修武、宁陵两地。

通过长期摸底调查工作,渐渐揭开了史家周生前让人触目惊心的经历。

他的一辈子就是在犯罪,直到他死之前,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1981年8月12日上午。

时年18岁的史家周,途经当地一个路口的时候,将正在地里割草的村民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992年。

史家周又因为在焦作市盗窃摩托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