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谕旨上有〃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后,说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总督]范时绎严拿讯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的奏折中也提起〃总督范时绎已将曹俯家管事数人拿去,夹讯监禁。〃当然书中不见得这样写,上夹棍刑讯这种惨酷的纪实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赖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问话,做林之孝的女儿似乎占不了什么便宜。不过女儿也许可以去探监,顺便探望狱神庙里主人的家属。
改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红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给贾芸为妻?周瑞的女儿嫁了古董商人冷子兴。贾芸虽穷,是贾家族人,地位比冷子兴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还是不可能。贾芸的舅舅劝他〃便下个气和他们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个事儿管管〃,庚本夹批:〃可怜可叹,余竟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为林之孝之女,其实更没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对红玉嫁贾芸为妻。当然荣府势败后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红玉似应在抄没前嫁给贾芸,离开荣府,否则势必与其他的奴仆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凤姐代为撮合──贾芸也是她赏识的人。贾芸为了派差使的事来见凤姐,也许被凤姐看出他与红玉的神情,成全了他们。
凤姐不见得这样宽容。这是最严重最犯忌的事。
这都是难免的推测,但是只要再一想,返顾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害她挨秋纹碧痕一顿骂这一节内,晴雯还有母亲;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的谈话中,晴雯还仗父母的势──〃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二者都来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写红玉与贾芸恋爱,伏下狱神庙回,改写这两节,一加贾芸连日来见的报告,一加借笔描花样,因而遇贾芸,但是这两场的红玉都与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显然还没改为林之孝的女儿。可见是直到第二十七回凤姐红玉的谈话中,方才触机改为林之孝之女,在后文情节上并不起作用。红玉向凤姐说:〃我妈是奶奶的女儿,这会子又认我作女儿〃,不但俏皮,也反映这些管家娘子巴结凤姐,认这样年轻的干娘──这时代距金瓶梅中奴仆称主人为爹娘还不远──又使凤姐诧异林之孝夫妇生得出这样的女儿,无非极写凤姐激赏红玉。
凤姐问红玉可愿意去伺候她,红玉回答:〃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甲戌本夹批:〃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细味这条批语,只能是说宝玉在狱神庙向红玉表示歉意,他与凤姐一样识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红玉告诉他她是自己愿意跟凤姐去历练历练,长些见识。
如果红玉已经嫁了贾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儿房里人,宝玉就不便再提从前这些话。看来红玉还在凤姐房中。这小妮子神通广大,查抄期间竟能外出活动──可能由于凤姐带病下狱,设法获准送药急救──也不会绝对违法,如行贿。这是天子脚下,还不比外省,又是圣主,又是钦案。
贾芸红玉并没在凤姐处重逢──难怪红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踪全无,除了清虚观打醮大点名点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莺儿口中提起过一声,直到第八十回都没露面,要到狱神庙回才重新出现。一到凤姐处就此冷藏起来,分明只是遣开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论大观园〃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终没机会入园──大观园还没造她已经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语:〃大观园何等严肃清幽之地〃。红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过作者爱才,让她走得堂皇,走得光鲜,此后在狱神庙又让她大献身手,捧足了她,唯有在大观园居留权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砚是曹雪芹的知己:〃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