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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1 / 5)

对于这样傻×的题目我已经无话可说。

而我们抽到的是反方,意思是说,我们将要捍卫克隆技术弊大于利这个观点,尽管我们队里两个家伙认为是应该利大于弊的。

为此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准备为什么弊大于利,并且到处寻找例子,制造设想,结果不幸发现,没有什么例子可以证明克隆技术弊大于利,而我们想到的最强有力的反驳词是:如果哪天你发现你女朋友正在和一个克隆的你上床,你还会觉得利大于弊吗?

可惜的是,此话在比赛的时候一定要加以修饰,否则后果严重。可这话一旦说得婉转,就失去了很多风韵。

然而这是一句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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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后的三天里,我一直被克隆技术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困扰,满脑子都是弊啊利啊之类的东西,最后不幸地得出一个结论,其实应该是利大于弊。因为如果可以克隆出一个我来思考这种烦人的问题,我就不必如此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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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方没有任何优势找不到有利的例子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是分析对方会说些什么东西,而对方是生命科学院的家伙,深知克隆是个什么东西,势必会冒出一大串术语来吓唬人。而且当我们说出克隆技术的种种不是的时候,他们肯定会说出一句基本上所有辩论赛里都会出现的陈词滥调毫无新意的东西,大致意思就是说:枪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救人,关键是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

言下之意就是说,如果克隆技术掌握在我们手里,它就是危害社会的,如果掌握在他们手里,就是造福大众的。

我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恨不得当场自尽。因为此话实在是太没有新意了,但还是有厚颜无耻的家伙能从容不迫没有一点儿自卑感地徐徐将此话说出,还扬扬自得以为自己妙语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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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两天里我们深深觉得我们是没有希望的,但是我们还是很渴望能够去香港,其实不用去香港,只要是以正规理由离开这个地方,我们都会欣喜万分。

于是我们开始想一些旁门左道,后来我们的二辩,一个书呆子,语出惊人地说:我们可以问问那时候谁是评委,如果是女的就泡了她,如果是男的就派我们的三辩让他泡。

这个观点标新立异,是我认识这个家伙到现在他说得最有社会价值的一句话。

于是我们通过关系发现原来评委是女的,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于是我们觉得追求此人有一定难度,一是因为她高官在身,眼光必定高出常人一截;二来此人必定体型剽悍,需求强烈,所以能胜任泡她这个任务的人一定要体型更剽悍,需求更强烈。

后来我发现老夏是个合适人选。此人虽然体型上有点儿问题,但是此人才华出众,妙语连珠,能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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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我意识到时间的紧迫。照平时我对这样的事情肯定漠不关心,一摆手说:输了就输了。然而这次我却斗志旺盛,不甘心失败。

于是我马上约了老夏一起吃饭,饭前反复强调这次有大事托付给他。此人好几年没做什么大事,确定我不是问他借钱后也表现得很积极,不断催问。

我点完菜说:老夏,这次的事情其实是我让出来给你的。大家一致觉得我去比较有希望,但是我觉得应该给你一个锻炼的机会。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十分一本正经,弄得老夏精神高度紧张,下意识觉得这是一件非要他出手的大事不可。

然后我慢慢说:事情是这样的,你知道我最近在搞一个辩论会……

老夏问道:怎么我没听说过?

我说:就是赢了能去香港看漂亮妞的那会。

老夏恍然大悟说:哦,我听说过。

然后我说:后来我们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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