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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4)

马也到了门口,曹操急中生智,推说“献刀”。——有点可疑,但证据不足,曹操很轻易地走出了董卓的屋子。等他们回过神来,觉得不对的时候,曹操早骑上董卓送的快马,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没得说,全国通缉。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13节 比窦蛾还冤的人

曹操在行事之前可能就想好了逃跑路线,目的地很明确,从洛阳经郑州往东南方向直往谯郡,就是现在的安微省亳州市,(那是曹操的祖籍。)途经*、成皋、陈留等地。最后没到达亳州,直接在陈留扯起了旗杆。

先说在*县发生的事。那时候没有照相机,全凭画师一支笔。曹操的长相有特点:小眯眼,长胡子,矮个子。可能长成他那样的没几个,所以通缉令一贴,几乎人人都记得住。这天跑到*县就被守关的小兵给认出来了,交给了县太爷陈宫。曹操张嘴没一句真话:“我是做大生意的皇甫老板。你们抓错啦!”——人家小兵都能认得你曹操,未必派小兵张贴通缉令的老爷倒糊涂些?更何况曹操犯事之前官也不小,名声又大,陈宫当场看穿了他的把戏,只不过没有揭穿他;先送他进了牢房再说。

夜里,陈宫又派亲信把曹操提了出来,问清缘由,果然是个心怀天下的英雄。陈宫二话不说,当下摘了乌纱帽,跟随曹操去闯天涯。

一人一匹快马,跑了三天路,到了成皋。——这里得说一下,现在已经没有成皋这个地名了,古址在现河南荥阳市汜水镇,即郑州以西的荥阳再以西的汜水,而*在郑州以东,按曹操的逃跑路线,他还得朝东跑才能跑得到陈留,可是老罗却安排老曹东辕西辙,莫名其妙地跑向相反的方向,并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了吕伯奢一家,你说他冤不冤哪?简直是千古奇案。——两个解释。一,老罗本来就不喜欢曹操,俗话说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同样,恨一个人也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老罗为了突出曹操奸诈小人的鲜明形象,无端地就给他栽了一个脏,反正曹操杀人也不只一次两次。二,老罗和我一样,命不好,没读几年书,特别是地理没学好,也没有行走过天下,就借光看过几回别人的简易地图,脑子好,记下了几个地名,临到写书的时候,乱了。所以,我也给老罗栽个赃,是他记错了地点,可能在开封或别的什么地方,反正他犯技术性错误也不是一处两处。

不管在哪儿吧,曹操有疑心病一事是翻不了案了,世人皆之,并有外号作证:奸雄。本来借宿到他爹义兄家,人家吕伯奢表现蛮亲热的,可热情过了头,跑屋子里头和家人嘀咕了半天,叫他们准备杀猪,又自己跑出去打好酒。曹陈俩人干坐了半天,饭没端出来,却听到了霍霍地磨刀声。——惊弓之鸟哪经得了这个?偷偷一听,“缚而杀之,何如?”——曹操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一个出去报信了,剩下的在家里动手。二话不说,冲进去就噼呖咔嚓砍死了八个。再搜搜有没有漏网的,却看见了一头被绑着的猪。陈宫有些埋怨,可人死不能复生,后悔也没有用了,赶紧逃吧。空着肚子又趁黑跑了。

跑到半道,碰见了打酒回来的吕伯奢,还拎着新鲜果蔬哪!——这礼数太过了,所以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更何况乱世之中;多年未见的非血缘关系;更得敬而远之才对。曹操本来和伯奢招呼一声继续开溜了,可溜了几步又勒马回来,追上伯奢就是一刀,砍死在毛驴下。——前几遍看这一段的时候,每每咬牙切齿,觉得曹操太狠毒。多看了几遍,想通了:人终有一死,不过轻重之说。更何况这吕伯奢要是回了家,看到一家老小没一个活的,他的命运也只有三种可能:一,悲愤过度,抑郁而终。二,疯掉。三,从一个老好人一下子变成一个比曹操更坏的人,走向另一个极端。

早死不如赖活着,长痛不如短痛,曹操在这一点上比任何人都想得开。成大事者需拿得起,也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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