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流行的人,在程路看来,别人眼中的流行,过了一段时间,就成了庸俗,所以,程路认为,只有最简单的,才是永恒的流行,简洁大方,是她的特色,既不流于世俗,也没有让人觉得反骨。这几年,程路非常的注意锻炼身体,女人啊!身体在青春期和更年期是最难过的,过不好,可是后患无穷啊!
程路现在每天都锻炼身体,饮食均衡,都怪她妈妈路霞,现在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了,就想着往自己的女儿嘴里塞肉吃,眼看着程娇变成了小肥猪,程路真是害怕啊!当程平放学和街里的同学一起出来,别人还不知道他和妹妹约好了,只当他是要出去逛书店呢!当他们看见了在门口悠闲的等人的程路,都冲程平挤眉弄眼的,也怪程路的个子高,再加上比较成熟的气质,看上去和程平也差不了多少,都以为是程平的小的女朋友了。
看着程平身边的同学的表情和神态,程路大大方方的笑了,长得白静漂亮,就如同一朵白茶花,让人舒服的不得了。本来应该回家或者逛街的同学,都好像自己的程平的铁哥们儿一样,反正有一个勇敢的,其他的那些就会跟上了。
“程平,感觉给解释一下啊!这是谁啊?”其中一个同学还暧mei的推推程平,程平深知这群饿狼的意思,将这些人用两手拢到一起,往前推,一边还说到,“你们可赶紧走吧!那是我妹妹,才十四啊!快走。”
二十八 家中的大事
一个十四岁从乡里来到县里的小姑娘,正常的情况下,会怎么样呢?一定是战战兢兢的,胆怯的,一个正常的情况下,这个乡下的女孩儿一定会有非常明显的特征,比如,农村的女孩儿,她的脸蛋很可能是发红的,也可能长得很黑,跟甚者,她可能有耳朵眼儿,带着耳环,这在县城里,是很少见的。她们衣着的颜色非常的鲜艳,红色的、绿色的、花的,但是那手脚绝对称不上纤细,皮肤也也不是光滑的。
这样的印象在城里人的心目中已经大略的形成了,所以,当程路大大方方的领着程平来到饭店的时候,没有人觉得,这兄妹两个是农村来的。程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时候的感觉可真好,饭店里饭菜的味道很香,是那种天然的、新鲜的味道,这是后来的再也尝不到的味道。其实,也许这是移情作用,因为现在程路面对的压力很少,她拥有的却很多,和同龄人相比,她家的生活条件不错,父母都是身体健康,勤劳朴实的好人,她的学习成绩很好,就连老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长得很漂亮,很健康,这一切都让程路的身上多少有那么一点傲气。
服务员过来问兄妹两个了,手里还拿着一个小本子,用来记录。
“吃点什么?”
“肉丝拉皮儿,锅包肉,两碗米饭。”
程路象一个经常来饭店吃饭的客人一样,根本不用菜单,就开始点菜。程路一进来就闻到了,这里的锅包肉和肉丝拉皮儿一定不错。程平有点惊讶,如果在学校吃的话,一顿饭也就两块钱,可是到了这里,得二十多块。看小路的样子,似乎经常来。
“小路,你经常来吗?”
“和爷爷经常出去,所以常到外面的饭店吃饭,我觉得这里的饭菜应该很好,尽管它的卫生情况不怎么乐观。”
程路可以推断出这里到了正式的饭时,一定有不少的人,看这里的地面和墙上,已经桌子上,都有一些油污,估计这里的生意很好,因为这些地方很脏,你就可以知道,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说明它的饭菜一定很好。
“听你的准没错,我现在可真是馋肉了。”
“我估计也是,可惜,等我来上学了,你都走了。”
程路可是还记得前世上学的时候的情景的,那个时候,日子要小心的过啊!不然月末就没有钱了。其实程平也很奇怪,总是在父母的面前表现的非常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