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夜,在我的世界我是你的全部,那么在你的世界,你……就是我的一切。我奋力支撑自己起身,然后跪在了他的面前。“誓死追随。”这一刻,我跪在他的面前就像他的臣民一般,我认可了他就是王。
爱情世界里的空白让我遇见第一个闯入我的世界里的人便爱的不计后果,我明白,我是用生命在爱他。但我却绝不会后悔。
那一天,我拿起来长剑成为了他的武器。
一天与狼的搏斗,我遍体鳞伤。回到房间上药之后,发现面具给的伤药已经用完了。这样几乎时时刻刻的手上,一瓶伤药的确是不够用的。
我看着手中的那个白色的小瓷瓶,慕容玄夜要当皇帝,那么今后的日子一定是异常的艰辛。但我这样的身体却不能正常的去战斗,看来必须得去一下面具所说的灵城取药了。我把瓷瓶放在了桌子上。吹灭了蜡烛,屋子陷入一片黑暗中。
☆、错觉
伤口稍微好点后,我决定出发去灵城。考虑到买药需要钱的问题,而我又身无分文,我便去找了亦罗恩。
找到亦罗恩时,他正在整理书籍。他站在满屋子的书籍中抬头看了我一眼:“有事?”
“给我一些钱,我想出去一下。”
亦罗恩打开旁边的一个箱子,随手拿出一个钱袋扔给了我。我接住钱袋没有多余的话,准备离开。
“关于王爷的事情,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太深入为好。”亦罗恩一边翻着一本书,一边说着。“他,没有感情。”
我站在那里没有答话,握紧了手中的钱袋。
亦罗恩又继续说道:“王爷从小便痴傻,在宫中时受尽了宫人和皇子们的欺辱。直到五年前他才恢复神智,所以他心中只剩下了仇恨,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如若你对王爷还抱着什么侥幸的心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啪”亦罗恩搬起一摞书放在了桌子上,掀起一阵灰尘。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不为什么,只是看着你真心对王爷好,也算是替他欣慰吧。”
“那我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曾经自己许下的誓言,怎会这样轻言放弃。这全部都只是些小事而已,我转身迈着步子离开。我相信……那一天会到来的。那样真实的曾经怎会这么容易的忘记。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既然慕容玄夜已经准备了五年,那么我更不能再这关键的时刻出差错。
灵城据此地约五百里,我出了王府便租了一辆马车。听闻是骑马更快但是我又不会骑,结果马车晃晃悠悠的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灵城。我差点忘记了这不是现代而是古代,不能像做火车似得半日就会到了。
一下马车我便吐了,差点晃掉我半条命。本以为时间会很短,所以没有和慕容玄夜说,现在看来差不多要花五天的时间才能回去了。
吐完之后,我开始打量起灵城来。打眼一看街上的热闹便知此处繁华的程度,不过同样是进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但终于没有人像看猴子一般的注意我了。福尔摩斯中曾说过:‘隐藏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没有森林;便自己创造一片。’我现在真实的体会其中真意。
往前走着,发现灵城的繁华要比洛城高些。不仅是城中的琳琅满目,而且一抬眼便能看到城墙外郁郁葱葱的高山。山水之间的城市,的确灵气十足。
已是正午,看样今天已经不能再出发回洛城了。我便先找了一个落脚的地方,要了一间客房。然后再去了街上,去找本地药材制成的伤药。
去街上打听了一下,问了一个人,那人说城中白家药铺的药最好。问了他路之后,那人便撒腿就跑了。我想我还没有那么可怕,我不过只是提着他的衣服,冷笑着问了他一句话而已。其实根本不用跑。
我甩了一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