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寞儿,你要记住,一定要记住。”
…………
对不起。
我紧握着拳头一起身,如冲天般的一个勾拳打在其中一个人脸上。那个人晃晃悠悠的差点跌倒,然后他吐出一颗带着血的牙齿。“MD,劲怎么会这么大。”几个人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愣在那里。
我冷冷的扶起王夜,为王夜拍了拍身上的土。几个人心有余悸的站在那里,看着我不敢上前。
这时一个声音传来。“啊,寞神,这不是寞神吗。你们……你们怎么能打了寞神。”那人训斥着几个人,似是他们老大的样子。
“什么……她就是……寞神!”那几个人惊讶的表情再可笑不过。
“寞神,实在对不起。”他不停的向我道歉,看到我被打他的声音竟然颤抖起来。
“你别让他们再咬人就好。”我吐出一口带着血渍的口水。
“是是是,我保证不让他们咬人,我保证管好他们。”那人点头道,又回头训斥着几人。“只是寞神您怎么不还手啊,真是让这群小子有眼不识泰山。”
“这个不是你该问的。”我冷冷的回道。王夜突然扯了扯我的衣服。“干嘛?”我问道。
“馍馍……其实我……还是有一点点疼的……”我这才发现王夜的头上流下血来。他闭上了眼睛,一米八的个子倒在了我身上。浅墨色的头发随风而飘,他紧闭着双眸,眉头紧皱。一种从未有过的负罪感向我袭来,心口有些发闷。
“快,把他送进医院。他如果有什么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我冷冽的眼神扫过几个人。
几个人快速把王夜抬进了医院。我低头,看到手上还残留的血迹。我忘记了,他是如孩子般的单纯。我不能把他卷入这肮脏的世界的。
风停了。
王夜住了院,索性受的伤不是很严重。我看着他的头上裹着纱布,安静的躺在病床上。我洗了一条毛巾替他擦了擦手和脸。
医院果然是最讨厌的地方,A市果然是最无聊的地方。
我再重申一遍,我叫凌寞,十七岁。两年前的那个升学的夏天,凌蓝清死在这所医院里。真是非常讨厌的感觉,我讨厌这医院,讨厌这消毒水的味道。凌蓝清的眼神又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摇了下头。世界上最不值得相信、最没用的就是感情,这种东西我不需要。
☆、我心有猛虎,轻嗅蔷薇。
睡了不到一天王夜就醒了,在医院躺了一个晚上后我带着王夜回了家。
下了车后已然是中午。怎么也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竟然遇见了安雨。见到她时她穿着一身礼服配着高跟鞋,衬托出姣好的身材。应该是刚从派对现场出来。
她停住了脚步依旧带着俯视的眼神,她的身后是繁华的琳琅满目的商店。一条琼·玛卡若线从我们的中间穿过,把我们分隔在不同的世界里。
“馍馍,那个姐姐好漂亮。”我用胳膊使劲捅了一下王夜的肚子,王夜,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安雨看着我们,朝我轻蔑嘲讽的一笑:“哼,凌寞,你果真是和一个傻子在一起,真是有出息。”说完,她便踩着高跟鞋继续高傲的走着,不再理会我们。
嘁。我不屑的撇过头,真是个讨厌的家伙。
“不过那个姐姐虽然漂亮,但是王夜觉得馍馍最好看。”谁知王夜突然来了这样一句话,我僵了一下,随即给了王夜一脚。“别拿那些话敷衍我,快滚回去吃饭!”
“好耶,快点回家。”我站在建筑物的影子里望着王夜的身影,他奔走着,走在充满阳光的道路上。他的影子投在柏油路上,和他一样的快乐。
十七岁的我把自己包裹的像个刺猬,拥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