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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2 / 4)

顿这种小事简直不值一提。那婆娘看着是凶狠,但也就是个普通的泼辣大婶而已,顶多能造成点皮外伤,扔着不管也几天就好的小破伤,这算什么,想当年他的伤有多少次是踩着鬼门关跳踢踏舞啊,一次养伤不养个半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受伤了……当年毛啊当年,二十年后的事情了。

花易抑郁,想他殚精竭虑,布了个同归于尽一了百了的好局,总结自己的一生虽然无益于社会无益于人类……好吧,是严重有害于,但也算是波澜壮阔不虚此生,现在眼睛一闭一睁,就来了个倒带重来,他大爷的辛辛苦苦二十年……

真他娘的活不下去了!赶紧再找一伙人来同归于尽吧!

孤儿院的人都发现,狗崽自从被盘姓院长胖大婶又抽了一顿后,便老实了,整天整天地沉默不语,抢他东西他也不还击,还躲在图书馆里不敢出来。

“终于知道厉害了吧。”某个大孩子得意洋洋,这孤儿院果然还是自己的天下,不长眼的笨蛋早晚要服软的。

现在还不叫花易而叫狗崽的小孩,窝在号称图书馆其实更像是废旧书报兼杂物屋的小房间里忍着灰尘翻残缺的旧书。倒不是因为好学,而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反社会人士,他必须要知道社会是个什么情况,上一次童年少年时就是因为不学无术,才导致青年时一开始那么被动……

花易把少说缺了一半的书扔开,支着脑袋发愁,等他十一岁时,也就是四年后,花家就会找到他把他接回去,并且出于愧疚对他有求必应,直到他犯的事实在太大了必须舍弃,然后他就脱离最后一个约束他行为的地方,开始纵横江湖直到一命呜呼。

再这么走一次?他还不如现在就自我了断,也不用费事再等什么同归于尽的好对象出现了。上辈子走到最后两年就已经是无聊之极,这辈子还这么走?想想就了无生趣,甚至比当个好人更蠢……

咦?当个好人?花易琢磨了下,觉得这点子不错。首先,他对当‘好人’完全没有经验,于是充满了新鲜感;其次,好人容易吃亏,但他绝对不能容忍吃亏,那么在当好人的同时不吃亏,很有挑战性;再次,如果他当好人失败,以他当坏人的丰富经验,要转型那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退路有保障。

总结,妥了,就这么办。

终于发现未来还是有指望的,花易神清气爽,走出满是灰尘的书屋,一出门就看到三个满脸写着‘找麻烦’的小破孩。

太低层次了,花易不忍直视,作为一个反派怎么连口蜜腹剑都不会呢?心思写在脸上,那是炮灰的节奏啊!想想自己曾经还跟他们打了好几年攻防战……娘的,自己的童年怎么能蠢成这样,太不堪回首了!

“狗崽,把那只兔子给我们,我们今天就放过你。”为首的小破孩趾高气扬地说。

被人叫了好几年易爷的花易掏了掏耳朵,他倒是还记得回花家前的这个名字,其实官面上他也不叫这个,还有个有名有姓虽然土点但也算正经的称号,不过花易反而不记得那个官方名号了,‘狗崽’这个小名他还熟悉些。再说,在这孤儿院里小鬼们都被叫小名,谁也不比谁好听点,花易也就勉为其难地不计较这个了。

不过,兔子……花易想了会儿:“哦,那个啊,好啊,我去拿。”

三个小破孩一愣,互相交流了会儿眼神,花易也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往院子走去。

所谓兔子,其实是个半只手掌大的塑料兔,材料差、做工差、颜色差、造型……压根就没造型。以花易现在眼光其实他都不能肯定这是兔子还是耗子,算了,没差,反正他都没兴趣,谁要谁拿去。

不过,虽然现在的花易没兴趣,但重生前的真小孩花易还是很宝贝的,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墙缝里,拖着还在痛的屁股,花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挖出来,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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