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你也没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么好呢?”
它看着这个认真的孩子,说:“随便。”
“不行,名不正则言不顺,起个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转了转眼珠,“我皇阿玛常说,世间万物的相逢,都要讲个机缘。咱们俩能遇上,不正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嘛!就叫你千机吧!”
它没有任何意见,事实上,它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要求。不过,它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他给的名字,也很好。
之后的日子里,它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一点一点展露给这孩子。钻进布偶化作各种动物,与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罚抄书的时候,彻夜不眠帮他一起完成;在他沮丧低落的时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开心。
它愿意这样,是因为它一直能听见他,清楚地听见——“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愿意,它还可以听到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声音。似乎在许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干的就是听取世间人内心声音的工作。
工作?为什么自己会用工作来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于是这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于这个“本领”,它一直没有告诉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们捉弄,藏起他的功课或者他自己弄丢了什么重要物事时,悄悄告诉他东西在哪里;有时候,也会提前透露翌日考试的试题给他,让他顺利过关;甚至还会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玛心情不佳,万事小心。总之,它的这些举动,让年幼的皇子少吃了许多亏。
终于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认真地看着蹲在花房里纳鞋底的它,问:“千机,你是不是一只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针线,眨了眨眼,“怎么了?”
“没事。我回书房了。”他摇摇头,出了花房。
不知从几时起,他变得心事重重了。弹弓与蛐蛐儿盆,已经落上了厚厚的灰。除开每日的请安问好上学练武的时间,他要么在书房苦读,要么与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轻才子秉烛夜谈,不许任何人打扰,连它也不许跟进去。
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讲的……长大了?
而紫禁城这样的地方,会让人长得更快吧?低下头,它继续纳鞋底。只要他们还是朋友,它就会继续给他做许多东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说起来,自己是在来到这个皇宫之后,才真正“活”了过来吧?喜欢这样的日子,被称赞,被在乎。连镜子里那个真正的自己,看起来也顺眼了很多。也许,自己真的是个能干的、聪明的、做了许多好事的……很好的家伙?!
夜里,它照例钻进那只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只小狗的模样出现在他身边。天气已经很冷了,睡在布偶里很舒服。都这么些年了,梦里,飞鸟的歌声依然婉转清亮。
一年,两年,三年……身边的人都在变,他的身姿越来越挺拔伟岸,他的皇帝父亲却越来越老,连唯命是从的小安子都有了几根白头发。没有变的,只有这座皇宫,还有它这只住在花房里,假扮出各种形态,活在他身边的熊。
他说,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它原本是很相信的。
7
“皇上,此妖物已被禁锢,今后尽可高枕无忧。”密室之中,年迈的和尚,恭敬地朝面前那身姿挺拔、龙袍加身的男人说道。
“退下吧。”他一挥手。
墙上的灯火,照亮了那个金乌打造的笼子,一把大锁,寒光闪闪地挂在上头。
笼子里,坐着继续缝制布偶的千机。
时隔多年,它又回到了笼子里。老和尚没费多大力气,它其实是自己走进去的。
男人默不作声,脸色很难看。
“你永远不会再让我跟着你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