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你到底是什么?”方旭诧异地打量它,“为什么要帮我们?”
“再不走,我就打电话给你奶奶了。”千机转过身去,“以后不要分开了。”
二人对看一眼,愣了几秒,连谢谢都忘了说,爬起来拎上麻袋就走。可是没走几步,叶启曦又折回来,出其不意地抱住千机,红着眼睛说:“我以前不相信世上有神仙的。不管你是什么,谢谢你!”
说罢,两人朝山路的另一方匆匆而去,很快消失在越来越亮的晨光中。
同一时间,我突然发现,一直飘在它身边的“怨妇”,像被风吹走的落叶,再不见踪迹。
13
夜里,风很大。
我们的车就停在野地里。甲乙生了一堆火,旁边,千机躺在我铺在地上的大衣上。
在叶启曦他们离开后不久,这家伙就很难看地摔倒在地上了,身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银色的光斑,碎钻般闪烁。
“我买了很多止咳药,不过看来都不太管用。”千机咳嗽着,“我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去听世间每一个人的声音,包括冥界里的声音,直到几个月前,才在松山市找到转世的她。看起来,这一世的她,也不太顺利。”
“于是你一早就开始做准备,拼命赚钱也是为了帮她跟方旭。你带走她,利用你的法术考验她今生的恋人,就是为了不要让百年前的悲剧再发生?”我皱眉道,“冥界的一切都不是妖怪们可以随便窥探的。你身上的伤痕,就是长期偷听冥界的声音,打听她转世下落而造成的后遗症?”
“我没有想到冥界的声音听多了,会有这么麻烦的后果。事实上,在得知她的今生是叶启曦后不久,我的那种’听力‘就渐渐消失了。不然,我还能多赚一些钱呢。而且也不需要用布偶这种把戏确定方旭的心意了。”它自嘲地说,“可笑吧,这么多耳朵的熊妖怪,居然聋了。”
“你现在可能不止是聋了这么简单。”甲乙看着它的伤口,毫不掩饰地说,“种种迹象都表示,作为一只妖怪,你已经快消失了。”
“随便吧,消失就消失吧。”它望着有几颗稀疏星子的天空,“唯一遗憾的是,我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还有那只飞鸟,为什么一直在我的梦里。”
甲乙缓缓道:“我在一本古籍上看过,上古时有一种体型极小的飞鸟,浑身灰白,是鸟类中最不起眼的一种,还经常被其他同类嘲笑。可是,它从不将这些嘲笑放在心里,因为它知道自己有天下最美的嗓子,并深深为自己自豪。当天地遭逢大劫,阳光被黑色毒雾遮蔽,所有的鸟兽都惊恐得躲起来时。只有这只小鸟,执著地站在离天空最近的一根树枝上,对着东方不断鸣唱。它天下无双的歌声,驱散了毒雾,让阳光重现大地。可是,当第一缕阳光照到它身上时,它的生命已经因为不断的鸣唱而耗尽。一颗眼泪从树身上落下,笼住了它从树枝上坠下的尸体,将它永远包裹在一颗泪状的琥珀石里。这颗沉睡着世上最自豪的心的石头,被后人称作枝上雀。”
“枝上雀……”千机喃喃,“我的梦里,就是这只鸟儿吗?”这时,我突然发现千机的额头上,闪烁起一片奇异的光芒。
它费力地转过头,看着我:“我是个很坏的妖怪吧?干了不少坏事……”
我摇摇头:“不算。”
“为什么?很多人因为我陷入了灾难。”它的眼神有点涣散了,挣扎着想坐起来。
我让它靠在我的手臂上:“你从来不为自己自豪,你不相信别人会喜欢你,你不对别人有任何要求,你什么事都自己做,仅仅是因为你在……自卑。”
“你说我自卑?”千机不相信地看着我。
“你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被那句’牲畜‘蛰到了。”我如是道,“你不对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