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