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6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