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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1 / 5)

第二天还真的是一副春风得意的表情。

大个子比尔为啥会疼成那样呢?

简单呀,李梦杨摁的是他的肾疼点,能不疼吗?

这就跟‘大嚎一声,嚎的缺氧了’是一个道理,李梦杨还没使出,‘走两步,没事儿走两步’、‘跺脚,使劲儿跺’等奥义呢……

从此以后,那大个子比尔对李梦杨可是老服帖了,让他干啥就干啥。

又得益于此时美国东部的邮政系统的发达,邮信跟电报都很方便,所以,把大个子比尔放出去也没关系,李梦杨可以遥控。

控制了爱尔兰人跟大个子比尔,李梦杨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就是用抢来的钱干革命!

咱这也是劫富济贫,劫富济贫……

可是,这个报社都破产了,李梦杨能搞的起来吗?他一个华工,一个大盗,难道要变身当记者?

这个事儿吧,李梦杨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准备把这个报社的报纸改个名字,就叫做,《纽约晚报》,而且还真的就在晚上发哦。

晚报?那咱们家的新闻还能比别家的新鲜吗?……

第七十一章 革命的种子到加州!

(那啥,其实黑车这两天来病了,就是沈城这边的天气太怪了,但黑车还是不说啥,给大家加更,明天依旧有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黑车拜谢!)

呵~呼~呵~呼~

拖着沉重的脚步,拿起早已经干瘪的水囊,杨广仁仰头想要喝上几口,但却未能如愿。

虽然已经是九月份了,可天上的太阳还是让人无法直视,这就是传说中加州的阳光了吧?

这个事儿,李梦杨跟自己说过……

“杨大哥,我们是不是到了?!”

“嗯!”

三藩市,这就是三藩市了,也是杨广仁的目的地,之所以要来到这个地方,而不是随便在落基山以东找个矿场就去发动华工,那是因为杨广仁带着李梦杨的重托!

可算是走到了地头!

这一路行来,虽然身上的盘缠不少,可也真的是提心吊胆,艰苦卓绝,比之唐僧师徒当年西天取经不遑多让,可还成,总算是到了!

杨广仁眼中甚至都有泪光,不过,一旁的孟凡庸还在,自己这不能失了脸面。

孟凡庸就是当初在圣胡安山银矿华工的一员,年纪也不大,当时是19,今年应该有22了,这小伙子是杨广仁留在自己身边的最后一个华工,算是自己的徒弟,也算是帮手了。

按照李梦杨的计划,所有西行的华工都在途中找到了自己的地方,都是有华工的地方,李梦杨管这些个人叫种子,革命的种子,这就是在播种!

至于为什么这么干,杨广仁不知道,但是他相信李梦杨一定有他的想法,他也不多问,但是现在有一桩要事,他必须要完成,这是李梦杨唯一一个额外的托付……

“杨大哥!我打听了,这条街就是三藩市的杜邦大街!”

“好!干的好!”

俩个人,无论是从远看,还是近瞧,那都是一脸的灰土色,那再配上这段对话……这好像跟李梦杨他们在东边干的事业也差不多,莫非他们是来踩点儿来了?

真的吗?

“金鳞阁!就是这儿!可这……”

“啊?这,这怎么了?饭店呢?人呢?”

杨广仁跟孟凡庸两个人沿着杜邦大街就走,结果便来到了金鳞阁饭店的前面,可是现在这饭店的大门禁闭,窗户有些破碎,而牌匾更是歪歪斜斜,似乎马上就要掉了!

“我,我,这,这可如何是好?!”杨广仁没成想,自己一路西来,结果到了地头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这一急,他眼前就一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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