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龙市各大报纸都用专门的版面,刊登了一整版的征婚广告,标题十分醒目。
……千万富翁对某女一见钟情,茫茫人海欲觅其芳踪!
正文内容也颇为奇特,就像电影里的浪漫情节,如下:〃方某,男,二十五岁,单身,资产千万,欲觅本市一不知名的年轻女子。上周六晚,方某到市游泳馆冬泳时,偶遇一穿红色泳装、年龄二十六七左右的美貌女子,当场惊为天人,一见倾心。该女子与同伴说笑离去,方某追之不及,後悔不已,回家後念念不忘至今,现刊登广告寻觅该名女子。若仍未婚配,方某愿追求之,希冀能成为终身伴侣。该女若亦有意,看到广告後请速与任何一家报社联系均可。切切!〃
这条广告雄踞龙市各大报纸的头版,连续刊登了五六天,几乎引起了全市轰动。
所有年龄从十八到四十的女子都兴奋了起来,七嘴八舌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每天打到各大报社的电话跟疯了一样多,保守估计有上千女孩展开了轮番轰炸,不管那晚有没有去过市游泳馆,不管长得如何,甚至有些人根本还不会游泳,也坚称自己就是那位〃红色泳装美女〃。
对此,各大报社的回答一律是:请用电子邮件寄一张穿红色泳装的照片来,报社会负责转交给方某人,让他自己去辨认是不是他要找的人。
消息传开,龙市的男性公民都为之哗然,不约而同的艳羡这方某人真是好艳福,可以看到那麽多女人的泳装相,以至于有人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志在美色的骗局。但已经昏了头的女子们却全然不顾这些,都说只要有机会钓上这样一位钻石王老五,冒点险是值得的,何况只是给张泳装相,不见得就会上当吃亏。
而後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不是骗局……第七天早上,《龙市日报》上刊登了一则声明,说方某人已经找到了那位意中人,并且通过报社与其取得了直接联系。
其他报纸上的广告则被撤了下来,这件事也再没有後续下文了。于是这样一场轰动的征婚,就在神秘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就在全市女子纷纷猜测,究竟是谁那麽好运被选中时,方强正悠然呆在虎山别墅里,一边欣赏著电脑屏幕上清晰的美女泳装照,一边微笑著自言自语:〃身材蛮火爆的嘛,嘿嘿,这次真有好戏可唱了。。。。。。〃
他关掉电脑,兴致勃勃的拿起电话,拨打起了从报社要来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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